农业部:确认2016年超级稻品种 取消3个冠名
发表日期:2016-03-15 05:14PM 阅览次数:
索 引 号: |
07B090403201600171 |
信息所属单位: |
科技教育司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6年超级稻确认品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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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农办科〔201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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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6年03月14日 |
公开日期: |
2016年03月14日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超级稻品种认定,加强超级稻示范推广,根据《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农办科〔2008〕38号),在各地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现确认“吉粳511”等10个品种为2016年超级稻品种。同时,取消因推广面积未达要求的“南粳44”“南粳45”“Q优8号”的超级稻冠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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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6年超级稻确认品种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超级稻品种认定,加强超级稻示范推广,根据《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农办科〔2008〕38号),在各地申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现确认“吉粳511”等10个品种为2016年超级稻品种。同时,取消因推广面积未达要求的“南粳44”“南粳45”“Q优8号”的超级稻冠名。截至目前,由我部确认的超级稻品种共125个。请各地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超级稻示范推广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0日
附件:附:截至2014年,由农业部确认的超级稻示范推广品种共111个,除去此次取消认定的三个品种,还剩下1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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