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检验容许误差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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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容许误差应用

第一类

同一实验室同一送检样品重复间容许误差,适用于a、净度分析(见GB/T3543•3表2);b、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见GB/T3543•3表6);c、发芽试验(见GB/T3543•4表3);d、生活力测定(见GB/T3543•7表2)。

此类容许误差属两尾测定,用来确定重复间的两个估算值的一致性。例2:有一批水稻种子发芽试验4个重复的发芽率分别为89%、92%、84%、83%。问该批种子发芽率结果填报多少重复平均值为87%。查GB/T3543•4表3,其容许误差为13%,而4重复间发芽率最大差距为92%-83%=9%。没有超过容许误差(13%),因此该发芽试验结果有效,故填报发芽率结果为87%。由此可见,此类容许差距只实用于重复间估算值的比较。值得注意的是净度分析重复间比较是指一对半试样间或一对全试样间结果比较,如何比较,参照BG/T3543•3的7•1•3条。

第二类

从同一种子批扦取的同一或不同送验样品,经同一或另一机构检验,比较两次结果是否一致,适用于:a、净度分析(见GB/T3543•3表4);b、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见GB/T3543•3表6);c、发芽试验(见GB/T3543•4表4)。 此类容许误差属两尾测定,用来确定试验间的两个估算值的一致性。例3:有一水稻发芽率试验,第一次试验4重复平均为67%,重复间最大差距为19%,查GB/T3543•4表3知最大容许误差为18%,所以必须重新试验;第二次4重复平均值为70%,而重复间最大差异为4%,查GB/T3543•4表3容许差距为18%,所以第二次试验结果有效。但还需比较两次试验的一致性,按两次试验的平均值67%+70%/2=68.5%,应用第二类容许误差查GB/T3543•4表4得两次试验间最大容许差距为7%,而两次试验间实际差距为70%-67%=3%,未超过容许差距7%,所以两次试验结果是一致的,最终填报结果应为两者平均值69%。可见第二容许差距适用于两次试验间的结果比较,主要用于下列2个方面:一是试验重做,如例3,要注意应作试验一致性的比较,如一致,结果需填报平均值;二是适用于核对检查,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一个检验员分析后,另一高级检验员进行核查,更重要是广泛应用于核对认可扦样员、检验员的资格和能力。

第三类

从同一种子批扦取的第二个送验样品,经同一或另一个检验机构检验,所得的结果较第一次差。适用于:a、净度分析(见GB/T3543•3表3);b、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测定(见GB/T3543•3表7);c、发芽试验(见GB/T3543•4表5)。

此类容许误差属一尾测定,用来确定第二个估算值是否显著低于第一个估算值,用于对同一种子批检测后,已得到两个估算值,一般第一估算值由卖方先测出,第二估算值是买方或官方测定的验证值,较第一估算值低。这种情况在对种子质量有争议、检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经常采用,查表时采用两个估算值的平均值。例:甲方从乙方调进一批高质量种子,合同单上乙方自检发芽率为90%,甲方调回后按规定复检,结果为84%。甲方能否说乙方的种子不合格呢?根据新规程规定(84%+90%)/2=87%,查GB/T3543•4表5,容许误差为6%,而甲乙双方测定值的实际差距也为6%,没有超过容许误差。就是说甲乙双方测定如例1。

第四类

抽检、统检、仲裁检验、定期检查等与种子质量标准、合同、标签等规定值比较。适用于:a、净度分析(见GB/T3543•3表5);b、发芽试验(见GB/T3543•4表6);c、纯度鉴定(商品种,见GB/T3543•5表2);d、纯度鉴定(育种家、原种等种子,见GB/T3543•5表3)。

此类容许误差属一尾测定,用来确定估算值是否显著低于规定值。条例、标准、合同等规定了质量标准最低值,种子批的一个估算值出来后测验这个估算值是否与规定值一致。查表时只用规定值,不采用规定值和估算值的平均值。例4:种子公司与良种繁育场签订水稻种子生产合同,合同中规定种子发芽率不低于90%。种子收购时,种子公司检测发芽结果为86%,问该批种子符合合同要求吗?按合同值90%查GB/T3543•4表6得知容许误差为4%,而实测误差为90%-86%=4%,没有超过容许误差,应该说该批种子符合合同要求。

摘自:~戴振福 郭邦慧(江苏省扬中市种子公司,杨州 212200)

种子检验规程:

http://www.doc88.com/p-2992071276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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