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植保站上报监测预警工作试验总结的通知

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
关于上报监测预警工作有关试验总结的通知
陕植字【2015】55号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区植保植检站:
为了准确评估病虫害危害损失,筛选自动化监测预警设备,科学制定烟粉虱测报技术规范,省总站安排布置了小麦玉米苹果病虫草危害损失评估试验(陕植字〔2013〕31号)、农作物病虫害自动化监测预警试验示范(陕植发〔2014〕49号)及烟粉虱测报技术规范(陕植字〔2015〕31号)等有关试验示范。一年来,各地能够按照文件要求,精心部署,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目前各项试验均已完成,为对上述项目任务进行全面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1、评估试验总结:要严格按照试验要求,整理相关记载资料,科学分析各种病虫害危害程度及其对危害损失的作用;测算各单项病虫草害的为害损失情况;总结评估病虫草害综合损失,推断采取植保措施实施后可挽回的总损失以及仍然产生的实际损失。同时要详细说明试验中存在的问题,解决途径,讨论结果形成因素及对生产实际的指导作用。
2、自动化监测总结:包括仪器购置、安排、使用情况,与传统监测方式的量化比较,仪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或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3、技术规程试行总结:包括试验安排概况、规程试行结果、操作性可行性分析、存在问题、改进意见等,并提交《征求意见表》。
二、上报时间
各有关县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整理原始数据资料,科学汇总分析,形成各项试验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将电子版上报至省、市植保站。各设区市要在县区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平时督导检查情况,形成本市评估试验和自动化监测设备试验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文字材料上报省植保站。
三、其他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试验总结工作,确保所有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设区市要督促所属县区及时形成总结,并对各地上报的数据及文字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期上报要求材料。省站将将各项试验示范的落实、完成情况及总结材料列为测报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并作为今后测报有关项目安排的依据。
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
2015年11月6日
下载附件:承担各项目试验县区及任务名单 (陕西省植保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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