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云南2015年承担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项目
致各投标人: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承担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公开招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NLB20150503
2、招标内容: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承担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公开招标项目
3、招标需求一览表内容如下:
招标需求一览表
标段 |
序号 |
食品大类 (一级) |
具体抽检及监测项目 |
抽样总量 |
任务分配及抽样量 |
A |
1 |
粮食及粮食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190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食品添加剂 |
详见招标文件 |
10 |
详见招标文件 |
|
3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120 |
详见招标文件 |
|
4 |
调味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 |
详见招标文件 |
|
B |
1 |
肉及肉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245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水产及水产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85 |
详见招标文件 |
|
C |
1 |
蛋及蛋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10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蔬菜及其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135 |
详见招标文件 |
|
3 |
豆类及其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135 |
详见招标文件 |
|
4 |
水果及其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20 |
详见招标文件 |
|
D |
1 |
食糖 |
详见招标文件 |
50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焙烤食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125 |
详见招标文件 |
|
3 |
薯类和膨化食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30 |
详见招标文件 |
|
4 |
糖果及可可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30 |
详见招标文件 |
|
5 |
蜂产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45 |
详见招标文件 |
|
6 |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 |
详见招标文件 |
210 |
详见招标文件 |
|
E |
1 |
饮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250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酒类 |
详见招标文件 |
240 |
详见招标文件 |
|
F |
1 |
粮食及粮食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40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水果及其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60 |
详见招标文件 |
|
3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30 |
详见招标文件 |
|
4 |
冷冻饮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15 |
详见招标文件 |
|
5 |
罐头 |
详见招标文件 |
15 |
详见招标文件 |
|
6 |
乳制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165 |
详见招标文件 |
|
7 |
特殊膳食食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10 |
详见招标文件 |
|
G |
1 |
餐饮食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249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次招标共分七个标段,各投标人须按各标段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的资质和条件要求:
各包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
3)以下资质和条件要求不作为废标条件,若投标人资质条件未提供齐全作不推荐处理:
1、承检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2、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内容可为当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没有审计的可提供税务清算报告或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复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12~至今)无被执行财产、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函原件或相关证明资料(自行承诺);
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确保其真实、准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2~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4、购买招标文件时,有意向的招标申请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招标申请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招标申请人法人代表亲自参加现场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不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各招标申请人应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投标人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昆明市西山区鑫苑小区别墅38栋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包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注明E-Mail地址。
7、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号开标厅。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向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所投标段预算价的2%(千位取整)作为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递交形式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缴纳保证金使用转账支票的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所列开户行及账号自行进账,并将进账单原件交付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电汇凭证形式,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17: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者、未到帐的(支票、汇款、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提交形式)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
9、项目完成时间:投标人可按自身情况报出最短检测时间。
10、接收报告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1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0日书面致函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鑫苑小区别墅38栋
邮 箱:lanbenzhaobiao@126.com
联 系 人:王志?
电 话:0871-64158494
传 真:0871-64158494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昆明市东寺街支行
银行账号:530016186580510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