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创新需金融支持
发表日期:2015-02-17 02:29AM 阅览次数:
许雷向记者介绍说,现在的水稻种业已由原来的国有科研院所、国有种子公司独揽天下,走向民营种子公司、国有科研院所、个体研究所共同发展。水稻种业正在从单一的制种、经营开始走向以集科研育种、繁育、生产、加工、推广、销售一体化的发展之路。随着发展现代农业的推进,由于农村家庭农场、合作社、种田大户等经营模式的诞生与发展,促使水稻种业的供求关系发生矛盾。生产种子的单位以及销售种子的部门同需求种子的市场产生了裂变。全省水稻种业除少数单位能进行新品种自主研发外,大多种子企业均以经销为主,真正能参与大市场、国际竞争的少。
“创新能力是种企的核心竞争力,应把具有创新能力的种企放在种业资源主体地位。”许雷说。以“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为主体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取消没有创新能力的种企生产资格。建立健全现代种企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带动种企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对那些没有育种创新能力的或没有自己品种的“种子生产企业”应取消其生产资格。
金融对种业的支持渐入佳境,许雷认为,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扶持水稻种业做大做强。建议金融部门应对种企提供新品种研发贷款,这主要是因为农业新品种的研发周期较长,需投入大量经费,应开发相应的贷款支持,周期最好能在三年左右。种子生产环节也需要贷款,具有繁种基地的种子企业在生产中需投入农业生产费用,主要为短期流动贷款。繁种基地贷款,对于建立繁种基地的种子龙头企业,对其一次性交纳土地承包费时提供贷款支持,也包括建设库房、加工厂房等固定资产投资。另外要增加担保方式,除不动产抵押外,建议增加由种子企业开发的新品种权作为无形资产抵押,以及库存种子作为动产抵押。 (农民日报)(责任董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