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明等:论中国玉米种子产业未来发展方向



(摘自《中国种业》2014.05)

论中国玉米种子产业未来发展方向

——以山东省为例*[1]

张晓明1 李 艳1 梁超1 梁凤臣1 邵长勇12

(1山东省种子有限公司 济南 250100;2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北京 100083)

[摘要] 玉米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种植用种量大,是诸多种子企业生存的主要利润来源。近几年,随着种子企业的增加和审定品种的增多,玉米生产制种量不断扩大,加之套牌和散装等假冒伪劣种子泛滥,导致全国玉米种子连年供过于求,种子积压严重,企业生存陷入困境,整体产业出现疲软和萎缩的不利局面。本文以山东省为例,通过分析近几年玉米种子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意在探索中国玉米种子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希望能给种子企业未来的经营提供借鉴和思考。

[关键词] 玉米种子;产业发展;发展方向;山东

玉米是我国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种植面积广,玉米种子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据统计,目前我国玉米播种面积达2000万公顷,每年需要约9亿公斤的杂交种子。自《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国内销售的玉米品种逐年增多,从最早的三分天下到现在的群雄逐鹿,品种丰富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诸多弊端。一方面,审定品种同质化严重,品种优势缺乏突破,新品种保护难以实地落实,最终导致市场上低价位恶性竞争加剧,种子企业利润下滑,发展动力不足[1];另一方面,我国玉米种子企业数量多,生产经营规模小、散、乱,产品质量不稳定,普遍缺乏产品创新能力,尚未形成育种研发、种子生产和营销推广一体化的体系,并且多数企业没有稳固可靠的生产基地,缺少对种子后期生长的有力保障。综合来看,玉米种子产业疲软与萎缩的不利局面急需扭转。

1. 品种现状

1.1 山东省历年审定品种情况

《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种子市场化进程,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种子法》规定农作物推广实行品种审定制度,具体是指作物新品种在推广种植前必须通过作物审定委员会的审定,以作为在适宜种植区域的依据,未经审定通过,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品种审定分国家审定和省级审定。目前,山东省需要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已达9种,包括《种子法》规定的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农业部确定的油菜、马铃薯,以及省级确定的花生、大白菜。

玉米是国家规定必须要审定的农作物品种之一。据统计,2001年-2013年山东省共审定玉米(含甜/糯玉米)品种186个,其中2001年7个,2002年10个,2003年11个,2004年12个,2005年20个,2006年30个,2007年13个,2008年14个,2009年18个,2010年8个,2011年9个,2012年16个,2013年17个。数据显示,审定品种数量越来越多,但是品种的同质化现象却越来越严重,尤其是新审定的品种在对照品种的基础上很难有革命性的突破。我们看到,“郑单958”等10多年的老品种至今仍有不小的种植规模,相比之下,每年新审定的品种却有很多卖声大销量小,最终销声匿迹。品种审定陷入怪圈,一度引发种业热议[3]。

山东省历年审定品种数量归总表(2001-2013)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普通玉米

2

5

8

11

19

26

10

14

17

8

9

16

13

甜/糯玉米

5

5

3

1

1

4

3

0

1

0

0

0

4

合计

7

10

11

12

20

30

13

14

18

8

9

16

17

数据来源于:中国种业信息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作物品种查询系统

1.2 涵盖山东省的国审品种情况

《种子法》出台以来,除了山东省审的玉米品种以外,通过国审(涵盖山东地区)的品种也不在少数,使得本来就品种繁杂的种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据统计,2001年-2012年通过国审可以在山东区域销售的玉米(含甜/糯玉米)品种75个,其中2001年1个,2002年0个,2003年21个,2004年13个,2005年10个,2006年9个,2007年4个,2008年4个,2009年2个,2010年3个,2011年5个,2012年3个。其中2003年适合山东地区种植的国审品种最多,当年全国玉米品种审定数量为79个。

涵盖山东地区国审品种数量归总表(2001-2012)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普通玉米

1

0

9

3

6

3

0

3

1

3

5

2

甜/糯玉米

0

0

12

10

4

6

4

1

1

0

0

1

合计

1

0

21

13

10

9

4

4

2

3

5

3

数据来源于:中国种业信息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作物品种查询系统

1.3 品种总体现状

据统计,2001年-2013年(截止目前)在山东省内允许销售的玉米品种261个,其中普通玉米品种194个。国审品种“郑单958”和“先玉335”两个品种在业界的影响力举足轻重,并一度被作为新品种审定的对比品种,显著地影响了玉米育种方向。“郑单958”和“先玉335”在全国市场的火爆已有十多年的时间,虽然有些地区种植面积开始逐年减少,但因同质化品种多,可替代品种少,因而在销量上仍然保持一定的优势。

据了解,“郑单958”以适应性广、综合抗性好、耐密高产,从黄淮海地区迅速扩展到东北地区。2001年全国种植面积339万亩,2008年迅速增至6400万亩,2010年依然保持6500万亩。推广速度之快,横亘时间之久,史所罕见。“先玉335”在东北地区表现高产、稳产、早熟,脱水快,出籽率高,容重高,商品品质好,适合机械化收获,比当地品种有5%~10%的产量优势,极受农民欢迎。2006年全国种植面积26万亩,2010年迅猛增加到3692万亩,如果加上私繁滥制,先玉335可能达到7000万亩。

近几年,山东省种植面积较大(年度面积200万亩以上)的玉米品种为郑单958、浚单20、金海5号、农大108、鲁种99118、聊玉18(2009年)、聊玉20(2010-2011年)、先玉335(2011年)等。郑单958以其广适性、稳产性、熟期适中等特点,成为山东种植面积最大的品种,近几年面积稳中有升,2011年达到1200万亩以上,占山东玉米种植总面积近1/5,加上套牌品种实际面积可能更大。但该品种脱水慢,今后要面对机械化收获籽粒这一挑战。浚单20种植面积仅次于郑单958,由于抗倒性稍差,年份之间表现不稳定,种植面积波动较大。近几年,玉米粗缩病已成为春播玉米的主要病害,金海5号和农大108以其对该病的高抗特性,在山东仍具有较大的播种面积(主要分布在胶东)。聊玉20主要分布在聊城、菏泽、济宁、枣庄、泰安等地,其它地区基本没有面积。先玉335具有种子商品性好,脱水快等优点,该品种的推广引领了玉米单粒播种技术的变革,在菏泽、德州、泰安、济南、潍坊等地推广面积较大。综合来看,目前在山东还没有发现有突破性的替代型玉米新品种。

2. 山东省玉米年用种量

中国种子市场发展经历了曲折的历程。上世纪90年代,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县域垄断经营,种子价格原则是成本定价,依据国家规定的种子与粮食比价确定价格,微利经销,基本上不存在市场竞争;2000年,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和种子市场的放开,种子行业的竞争依靠质量、品牌与服务,种子价格逐步遵循价值定价[4]。在这期间,玉米种子涌现出了“郑单958”、“农大108”和“浚单20”等当家优秀品种,这些品种田间优势明显,适应性广泛,逐渐被越来越多的种植区域认可。由于竞争品种少,供求关系平稳,市场发展较为稳定,坑农害农现象发生较少。根据当时的数据分析,2000-2003年山东省玉米种植面积平均为4000万亩,每亩用种量约2公斤,年用种量达到8000万公斤,主要种植品种约5个,假设每个品种市场份额相同,每个品种每年约有1600万斤的销售量,约合利润6000多万元。

据统计,2007年山东玉米种植面积4281.34万亩,占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的40%,约占全国玉米播种面积的10%;2008年山东玉米种植面积约4300万亩;2012年山东省玉米播种面积约5420亩。按照统计的种植面积,每亩地平均用种按照2公斤计算,2012年山东省玉米用种量约合1.084亿公斤。目前,单粒播种仍然在发展阶段,随着单粒播种的逐渐普及,每亩玉米用种量会有所减少。

3. 存在的问题

蛋糕就这么大,10年前,4-5个当家品种,每个品种可以有2000万公斤的市场份额;10年后的今天,山东省内261个玉米审定品种分摊1亿公斤的年用种量,假设每个品种的市场份额是相同的,平均下来每个品种只能占38.3万公斤的销量,不包括各级分销商的利润,生产厂家的毛利润按照每公斤4元计算,约合利润153.2万元。

如果再加上种子法出台前山东省内的推广品种,以及由省外渗透进来的其他品种的数量,再加上各种冒牌和走村串户散种经营,生产厂家的毛利润将会大打折扣。可以想象,通过巨大代价和时间消耗审定来的品种,一年的毛利润达不到100万元,将很难维持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转。

4. 我国玉米种子产业未来走势

2007年以后,我国种子企业数量增多、审定品种增多、下游经销商增多,尽管种子价格逐年攀升,但由于玉米种子连年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激烈,种子积压下来,维护种子质量耗费巨大,对企业而言成本透支严重,对品种而言资源浪费严重。品种增多和供过于求的最终结果演变成为种子价格战和品种的滞销。据农业部的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杂交玉米制种植面积达到27万公顷,产量高达13.6亿公斤,加上库存种子4.0亿公斤,共有17.6亿公斤种子。我国玉米种植面积约有3000万公顷,需种子11.0亿公斤,余种6.6亿公斤。就2013年的玉米种子销售来看,玉米种子市场整体陷入疲软期,一方面是由于明显的供种总量过剩,另一方面与审定品种逐年增多关系很大。

按照市场价值规律,随着供求关系的进一步恶化,不难预料在未来几年内将有很大一批品种要被市场淘汰。种子行业要走出当前困境,将面临重新洗牌,特别是要在品种审定、新品种保护、市场监管和企业经营等方面作出彻底革新和调整。

1、取消玉米品种审定制度

我国实行品种审定制度已经30多年,建立审定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推广良种”,然而在践行过程中,定位已经有很大改变,弊端也越来越明显[5]。

首先,盲目追求审定成果,与市场脱节。当前,具有自主开发能力的企业少之又少,企业科研力量薄弱,大部分通过科研院所直接购买品种。科研院所和高校机构仍然是品种开发的主力,但是很多科研单位申报新品种审定相当于进行科研成果鉴定,并不是以推广为目的。每年审定的品种很多,但是有推广价值的却少,且同质化严重,这样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品种开发效率也大打折扣[6]。

其次,权力寻租现象严重,审定缺乏公正。区试和审定中收费索贿、篡改数据等现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一个玉米品种正常渠道通过审定,通常需要花费数万元,而非正常渠道审定一个品种需要付出20万-30万元,如果是通过国家审定,要付出40万-5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好的品种被埋没,不起眼的品种却堂而皇之的审定成功,最终销售到农民手里。到头来,“审定的品种也能出问题”,农民不知道该相信谁。

再次,审定品种质量纠纷,由农户买单。近年来通过审定的缺陷品种给农民带来重大损失的案例已经非常普遍,但这些品种却因“已通过审定”这个“免死金牌”,而成功推卸责任。因为按现行法律,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合法推广审定品种,只要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达标,种子质量就没问题,不需承担其他责任[7]。这样因品审把关不严遗留下来的潜在风险,只能由农户埋单。

目前情况下,品种审定单位既当教练员又当裁判员,很难做到对审定品种的有效监督。取消品种审定制度,企业对销售品种的质量负责,减少过度的行政干预,通过市场自身的调节决定品种的优胜劣汰[8]。这样缺陷品种和劣质小作坊就逐渐被压缩了生存空间,优中选优,劣者淘汰,这样才能实现玉米种子市场秩序的净化和可持续发展。

2、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推动农业植物育种持续创新和种子产业化的根本动力,是规范种子市场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度保障[9]。未来取消品种审定制度以后,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将显得更为重要。国家需要切实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新品种保护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为新品种在市场的推广保驾护航。品种权保护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品种权所有人的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更重要的是要让授权品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中体现其应有的价值[10]。

3、转变政府角色,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在对玉米种子企业和品种的监管上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监督管理的重要性[11]。正常的市场秩序需要良好的监管环境。完善的管理体系,法制化和规范化的种业市场环境,公平、公正、宽松和有序的竞争机制是我国玉米种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的与工商、质检和公安等部门加强联合协作,互通信息,上下联动,形成护农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违法行为,有效的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积极维护农户的权益。

4、企业要加强核心竞争力,提高服务意识

随着农户商品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增强,选购玉米种子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产品的价格和质量,还要综合考虑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等客户需求。未来种子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企业自身一方面要加强科研创新,提高品种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服务意识,积极满足农户的合理要求。对待品种在种植过程中的问题,企业要积极处理,找明原因,积极维护农户的权益,树立在农户中的信誉。

总之,在市场经济大潮下,我国的玉米种子产业想要获得质变性的发展,必须要打破固有的传统模式,减少行政干预,增加市场调节,加快品种创新,增强品种保护,净化市场环境,重塑品牌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尽快扭转当前玉米种子行业疲软与萎缩的不利局面,才能找到我国玉米种子产业未来发展的正确道路。

参考文献:

[1]李艳,张晓明,梁超等.新时期中国种业发展之路.中国种业,2013,08:5~7

[2]邵长勇.山东省种业特许经营战略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04

[3]龙艳.对《种子法》品种审定制度的修改建议.中国种业,2011,(12):17~19

[4]李艳,王德成,邵长勇等.山东省种子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中国种业,2009,10:3~5

[5]邵长勇.中国种子贸易战略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3

[6]李晓芬.现行品种审定制度弊端凸显.北京农业,2011,(8):32~33

[7]邵长勇,唐欣,李艳等.中国未来种子产业发展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研究.中国种业,2008,(06):1~3

[8]邵长勇.中国种子出口贸易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1

[9]邵长勇,王建中,李艳等.植物新品种保护与社会公共产品服务.中国种业,2007,(06):5~7

[10]邵长勇王德成刘晓燕等.植物新品种保护对我国种子出口贸易的影响.中国种业,2012,(11):4~7

[11]邵长勇.种子产业化经营中的政府行为.中国种业,2003,(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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