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公布 福建12个示范区上
发表日期:2014-01-05 04:42AM 阅览次数: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公布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福建省12个示范区上榜。
这12个示范区是:东山县出口海捕水产品、安溪县出口乌龙茶、福清市出口蛋制品、光泽县出口禽肉、宁德市出口大黄鱼、莆田市出口蔬菜、三明市梅列区出口鳗鱼产品、永春县出口柑橘、长乐市出口鳗鱼产品、南靖县出口蔴笋、厦门市翔安区出口胡萝卜、平和县出口蜜柚质量安全示范区。
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将获一系列检验检疫监管优惠政策,包括:示范区内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植场、养殖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申请备案或注册登记的,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直接给予备案或注册登记;示范区内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符合要求的,优先对外推荐获得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卫生注册;检验检疫机构依据企业自检自控情况和检验检疫监管情况,对示范区内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给予出口检验便利措施;质检总局择优向境外推荐国家级示范区,推动进口国家或地区对来自国家级示范区的食品农产品给予通关便利等。(记者林侃)
(文章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