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粳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批复

索 引 号:

07B060406201600328

信息所属单位:

发展计划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长江中下游粳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文 号:

农办计[2016]31号

生成日期:

2016年04月28日

公开日期:

2016年05月03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长江中下游粳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长江中下游粳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报送“农业部长江中下游粳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函》(校基函〔2016〕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32平方米实验室电气,安装监控、空调、实验台柜、吊柜,购置超高效液相色谱仪、超高速冷冻离心机、超低温冰箱及冷存管理系统、流动分析仪、总有机碳分析仪、植物生理生态监测系统、植物荧光成像仪、全自动定氮仪、植物光合测定仪、动物行为观察记录系统、红外成像光谱仪、全自动电泳系统、激光共聚焦显微镜、荧光定量PCR仪各1台(套)。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8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4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7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32万元,预备费19.3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期2年。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不得将楼堂馆所等纳入项目建设内容。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务必每月3日之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填报截至上月底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农口中央预算内投资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

附件:1.农业部长江中下游粳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概算核准表

2.农业部长江中下游粳稻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nbj31(红头).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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