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6日 《互联网技术创新专利观察报告(2015)》在京发布
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23日在京发布《互联网技术创新专利观察报告(2015)》(下称报告)。报告指出,互联网企业需要对知识产权全方位的立体应用,建立涉及核心技术及商业信息保护、企业公平竞争的秩序。
这份报告由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负责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带领团队研究完成。据介绍,他们去年的报告对中国互联网相关的主要技术领域的专利情况进行了检索和分析。今年的报告则以互联网企业和相关的IT企业为研究对象,选取了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20家企业作为重点分析对象,包括百度、谷歌(Google)、奇虎360、腾讯、小米、阿里巴巴、亚马逊、华为、联想、微软、IBM、高通等。
根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数据检索情况,报告显示,从中国境内专利申请数量上比较,传统的通讯公司拥有大量的网络通讯传输的相关专利,专利数量普遍高于新兴的互联网公司,专利数量都在1万件以上,其中三星、华为为5万件以上。
而在互联网领域,腾讯公司的专利数量位居第一,数量为9540件,预计腾讯公司将在2016年成为首家专利数量突破1万件的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度与奇虎360处于第二方阵,数量为4000~5000件,小米的专利在近些年增长速度很快,专利申请数量为3000~4000件,预计随小米公司移动终端的发展,小米公司的专利将迅速进入第二方阵。阿里巴巴在中国的专利数量为2000~3000件,乐视公司与谷歌公司的专利数量为1000件~2000件,其余互联网公司的专利申请数基本上处于1000件以下的水平。
报告还显示,就全球的专利数量而言,中国企业普遍处于劣势。在互联网领域,腾讯公司在海外的专利申请量超越亚马逊公司拥有7599件专利,阿里巴巴因为美国上市而在海外积累了4082件专利,百度公司的国际申请量为280件。其余中国互联网公司在海外申请专利不多。
报告提醒,中国互联网企业及新兴企业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及技术创新的发展,将会面临一系列来自于标准必要专利权人、NPEs(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实施专利主体,指那些拥有专利权但不具备实体业务的实体)以及开源软件专利权人的专利纠纷。同时在网站上提供产品的互联网企业也会面临间接侵犯专利权的纠纷。除此之外,比专利积累更加重要的是互联网及新兴企业应当将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应用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具有商业价值及法律保障的知识产权立体应用模式。
据悉,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将对互联网领域的专利技术发展状况进行持续跟踪观察,每年发布独立观察报告。(转自: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