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最新政策解读

分类: 生物产业政策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就“农业转基因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日期:2016-04-13 18:30作者: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http://www.moa.gov.cn/zwllm/zwdt/201604/t20160413_5093642.htm

本网讯 4月13日,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农业转基因有关情况。农业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叶贞琴主持发布会。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孔明就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我国自主基因、技术、品种研发能力显著提升

廖西元:发展转基因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央对转基因工作要求是明确的,也是一贯的,即研究上要大胆,坚持自主创新;推广上要慎重,做到确保安全;管理上要严格,坚持依法监管。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

全球转基因研发发展势头强劲。研发对象更加广泛,已涵盖了至少35个科,200多个种,涉及大豆、玉米、棉花、油菜、水稻和小麦等重要农作物,以及蔬菜、瓜果、牧草、花卉、林木及特用植物等。研究目标更加多样,由抗虫和抗除草剂等传统性状向抗逆、抗病、品质改良、营养保健拓展。转基因技术更加精准,基因编辑技术、定点重组技术的突破使基因操作实现安全化、精准化。

中国作为农业生产大国,必须在转基因技术上占有一席之地。为此,国务院2008年批准设立了转基因重大专项,支持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我国科研人员克隆了100多个重要基因,获得1000多项专利,取得了抗虫棉、抗虫玉米、耐除草剂大豆等一批重大成果,我国自主基因、自主技术、自主品种的研发能力显著提升。

全球转基因产业化应用发展迅速。1996年转基因作物开始商业化种植,到2015年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国家已经增加到28个,年种植面积接近27亿亩。转基因技术的推广显著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目前,我国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棉花和番木瓜,2015年转基因棉花推广种植5000万亩,番木瓜种植15万亩。

一整套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管理体系保障产品安全

廖西元:转基因技术产生以来,为保障转基因产品安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制定了一系列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成为全球公认的评价准则。依照这些评价准则,各国制定了相应的评价规范和标准。从科学研究上讲,众多国际专业机构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已有权威结论,就是通过批准上市的转基因产品都是安全的。从生产和消费实践看,20年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累计种植近300亿亩,至今未发现被证实的转基因食品安全事件。因此,经过科学家安全评价、政府严格审批的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

我国按照全球公认的评价准则,借鉴欧美普遍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了涵盖1个国务院条例、5个部门规章的法律法规体系,覆盖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审批和产品强制标识等各环节。组建了由64名专家院士等组成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47位专家组成的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2个第三方检验测试机构,负责转基因安全评价、标准制定、检验检测。国务院建立了由农业、科技、环保、卫生、质检、食药等12个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农业部设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转基因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为我国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转基因工作的战略部署,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严格监管。一是我们每年专题研究和部署转基因监管工作,要求严把研发试验关、品种审定关、生产流通关,有效防范转基因育种材料、转基因品种和转基因种子非法扩散。二是加强联合督导,在春耕备耕、秋收冬种、购种销种关键时节,对制种基地和种子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近年发现有问题及被举报的种子企业、经营门店和乡村经销点全覆盖抽检,重点市县分组包片,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落地。三是严肃查处违法种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近期,我们还将对转基因作物监管工作作进一步部署和安排。

国家对转基因政策没有调整,“十三五”将聚焦三大战略重点

光明日报记者:我国实施重大转基因专项已经八年,据了解还没有成果在生产上应用,请问是不是国家在转基因政策方面做出了调整?

廖西元:第一,国家对转基因政策没有调整。转基因是一项高技术、新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作为农业生产大国,必须在转基因技术上占有一席之地。关于转基因技术发展的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我们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确保安全、依法管理。

第二,转基因重大专项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基因克隆技术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克隆了137个重要基因,获得了专利1036项,专利总数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在国际上率先将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水稻、小麦等作物育种。创新了基因删除、定点重组等安全转基因技术。二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能力稳步提高。培育出一批抗虫水稻、抗虫玉米、抗除草剂大豆新品系,育成新型转基因抗虫棉新品种147个。减少农药使用40万吨,增收节支社会经济效益450亿元。三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布局建设了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检测监测技术平台,研制了一批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检测监测新技术、方法、标准。形成了稳定的人才队伍,构建了完善的转基因生物及产品安全评价和监测检测技术体系,完全有能力确保转基因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安全。

第三,“十三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聚焦战略重点。一是以核心技术为主的抢占科技制高点战略。就是要瞄准国际前沿和重大产业需求,克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有育种价值的新基因。二是以经济作物和原料作物为主的产业化战略,加强棉花、玉米品种研发力度,推进新型转基因抗虫棉、抗虫玉米等重大产品的产业化进程。三是以口粮作物为主的技术储备战略,要保持抗虫水稻、抗旱小麦等粮食作物转基因品种的研发力度,保持转基因水稻新品种研发的国际领先地位。

转基因安不安全有明确权威结论,经过安全性评价的转基因食品等同于传统食品

中央电视台农业节目记者:关于转基因到底安不安全,社会上一直有不同的声音,社会公众也十分关心。请问转基因到底安不安全呢?

吴孔明:我想明确的告诉大家,转基因安不安全有明确的权威结论。转基因作为一项技术是中性的,这个中性的技术研发出来的产品需要对它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性评价。只有经过安全性评价的转基因产品才能上市,上市的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和传统食品是等同的。也就是说,经过安全性评价后审批上市的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等同于传统食品。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应配套制度的规定,我国实行严格的分阶段评价。从实验室研究阶段就开始进行,到田间,小规模的中间试验,再是较大规模的“环境释放”、生产性实验、安全证书申请的评估,五个阶段,这在国际上也是独一无二的。跟小孩上学一样,一级一级向前走,每一级考试不及格,就终止。例如农业部批准的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转抗虫基因的水稻,前后进行了11年的安全性评价,包括一系列的环境、生态,还有食品安全。我们掌握的标准,除了国际通行的标准以外,还增加了“大鼠三代繁殖试验”和“水稻重金属含量分析”等指标。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的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评价,不管是从技术标准上,或者是程序上都是世界上最严格的体系。

国际上对转基因安全的评价基本上是两种类型:一种是美国模式,针对产品进行评估。不管是转基因技术还是其他技术,都是对研究出来的产品进行评估。一种是欧盟模式,是对过程进行评估,只要是使用转基因技术,都对技术过程进行评估。中国是既对产品又对过程进行评估,从全球来看是最严格的评估体系。

第二,有关转基因的安全性,是全球普遍关注的。从全球的角度,有众多权威科研机构对这些转基因产品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这些研究工作总体结论也证明已经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欧盟委员会历时25年,组织500多个独立科学团体参与130多个科研项目,他们的结论是“生物技术,特别是转基因技术,并不比传统育种技术危险”。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认为“目前尚未显示转基因食品批准国家的广大民众使用转基因食品后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任何不良影响。”国际科学理事会也明确提出,“现有的转基因食品是可以安全食用的”。在其他一些国家,像英国皇家医学会、美国科学院、巴西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印度国家科学院、墨西哥科学院和第三世界科学院联合出版相应的报告,明确指出,可以利用转基因技术生产食品,这些食品更有营养,储存更加稳定,而且原则上因为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能够更好的促进健康,为工业化和发展中国家的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好处。

第三,1996年最早在美国开始进行转基因玉米和大豆的商业化种植,到现在已经20年,这20年每年转基因农作物种植的面积都在增加,到现在一年种植的面积接近30亿亩。这么长的时间、这么大的消费群体,没有发现一例因食用转基因农产品带来任何健康问题。我们时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已经吃了20年,全球几十个国家的民众都有长期食用转基因的历史,所以证明它是安全的。当然转基因技术是一个新技术,从公众的角度对其安全性的认识有一个过程,所以存在一些疑虑和担心也非常正常。一方面是科学认知的问题,一个新的东西需要有一个接受的过程。历史上很多的新事物都是经历这样一个过程,从这一点来看,也非常正常。

另一方面,对转基因缺乏全面客观的认识。举个例子,目前全球主要商业化的转基因农产品是两类,一类用于害虫防治,一类用于除草剂的利用。大家总是考虑到一个问题,用于害虫防治的能够杀死昆虫,会不会对人体带来影响?从一般公众的角度提出这个问题是非常正常的,因为我们平常对昆虫的防治可能更多的是依靠杀虫剂,大家总觉得杀虫剂可能对人体健康带来很多影响。其实我们谈的杀虫剂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来自于化学农药,它对人体对昆虫的作用机制是一样的,所以化学农药如果使用不好,可能会对食品安全和环境带来负面影响。

另外一种是生物农药,比如说引起昆虫得病的一些细菌和病毒。但是这些细菌和病毒只感染昆虫,对人体和其他生物是没有影响的。转基因的抗虫农作物就是从这些细菌身上找到的对昆虫有毒的蛋白,但是这个蛋白对人体理论上是安全的。我们大家一谈到杀虫就想到化学杀虫剂,就把生物上的杀虫原理和化学混淆,最后怀疑转基因生物的作用会不会产生化学的结果,其实从理论上是非常清楚的,它的作用机制是在人体内没有这种蛋白质发生功能作用的受体的点,但是在特有的昆虫体里是有的,这样一来对人和其他动物包括绝大多数昆虫是安全的,但是对我们需要控制的害虫可以发挥生物控制效果。

在我国随着转基因这一块的应用,出现了非常多的我们认为是不科学的东西,有的也可能称为谣言。比如转基因玉米和大豆会导致癌症,转基因玉米导致广西大学生精子活力下降,转基因食品导致不育,欧美人不吃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马铃薯致实验大鼠中毒,转基因玉米导致老鼠减少,母猪流产,转基因正成为超过原子弹的杀伤武器。有很多这样那样的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科学的说法,其实是谣言,都是毫无事实依据,也被科学界一一否定了的。我们在转基因问题上还是要科学的看待,要不信谣、不传谣。这样才能为我们国家转基因技术的发展和高新技术的发展提供一个好的宽松的环境。

大多数的转基因大豆在国外消费,四大“前置条件”确保进口转基因大豆安全性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根据农业部的公开信息,去年我国进口了8169万吨大豆,这里大部分应该都是转基因。我们想关注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进口量这么大,这些大豆的用途分别是什么?如果是不同的用途,比如用作豆粕或者食用的话,它的安全评价是怎么进行的,这个过程有没有区别?第二,进口大豆的数量,我们简单计算了一下,大概是国内产量的接近7倍,如果需求这么大的话,为什么国内自己不种呢?

廖西元:大豆在我国有悠久的使用历史,是非常重要的植物蛋白来源,也是重要的食用油来源。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对大豆的需求不断增加,目前我国进口大豆主要用于两方面:一是饲料豆粕,二是食用豆油。以食用豆油为例,在十几亿人食用油大量增加的背景下,人均使用量年消费从80年代初的2.6公斤增加到目前的22公斤,在这样大量增加的背景下,我国进口大豆是必须的、难免的。

据测算,我国大豆需求量从1990年的1100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9300万吨。但我国大豆总产量远不能满足国内需求。从1996年起,我国成为大豆的净进口国,进口量从当年的111万吨持续增加到2015年的8169万吨。2015年的进口量相当于我国要用6.7亿亩的耕地才能生产出来,如果都由国内来生产,这是不可想象的,肯定会挤占其他的作物。因此要满足国内大豆消费需求,在发展国内生产的同时,还要靠进口来弥补。

进口转基因大豆是由世界大豆生产贸易决定的。2014年全球大豆种植面积16.5亿亩,其中转基因大豆13.6亿亩,约占82%。中国进口总量占世界贸易量的70%,但只占世界生产量的30%。也就是说,大多数的转基因大豆还是在国外消费。全球最大的大豆出口国美国转基因大豆种植比例为95%,阿根廷、巴西几乎全部种植转基因大豆。所以在全球大豆贸易中,主要是转基因大豆。大家高度关注安全性,我想告诉大家,转基因大豆是安全的,经过国内外的安全评价审批,刚才吴院士也跟大家讲过安全评价的过程,我国进口安全审批更加严格,审批决策更为审慎,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已充分考虑了已知的各种用途。因此,食用安全性有充分的保障,可以放心食用。凡申请我国进口安全证书,必须满足四个前置条件:一是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二是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三是经过我国认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验机构检测,确认对人类、动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不存在风险。四是有相应的用途安全管制措施。批准进口安全证书后,进口与否,进口多少,由市场决定。

我还想告诉大家,国外也吃转基因,美国是世界第一大豆生产国、贸易国,大豆年种植面积5亿亩左右,产量1亿吨左右。他们的出口量是6500万吨左右,但国内自用消费3500万吨左右。在美国,大豆消费结构中主要用于压榨豆油和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大豆蛋白,美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国内食品中需添加一定量的植物蛋白。

转基因技术推广路线图: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

新华社记者:我们一方面说转基因技术是安全的,另一方面国内对转基因还是加强监管和限制,听起来好像有点矛盾。去年1号文件说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转基因技术,请问农业部对于中国的转基因技术推广有没有一个明确的路线图?

廖西元:首先,我想明确的告诉大家,通过安全评价审批的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

第二,推进转基因作物的产业化。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评价和安全管理,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二是按照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路线图,首先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再次是一般食用作物,最后是口粮作物。三是充分考虑产业的需求,重点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比如抗病抗虫、节水抗旱、高产优质等瓶颈问题。

第三,目前我国批准发放了转基因棉花、番木瓜、水稻、玉米等作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以及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进口安全证书。虽然我们发放的安全证书安全性是有保障的,但在我国商业化种植还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进口安全证书的品种还需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二是主要农作物还需要按《种子法》的规定通过品种审定。当然,即使是非转基因主要农作物的品种,也得通过审定才能种植。三是种子生产经营者还需要经过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意才能生产经营。

基于我国现有转基因大豆、玉米、水稻研发状况,以及产业需求,我们目前还没有批准商业化种植。所以我想强调的是,尽管获得安全证书的品种是安全的,但是私自种植,因为违反了《种子法》、《专利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所以我们要严肃依法查处。

网传所谓“转基因识别指南”没有科学依据,系随意编造

经济日报记者:最近网上流传一首关于转基因识别指南的打油诗,上面说到我国目前的小麦、水稻、水果和蔬菜,蔬菜包括胡罗卜、番茄、土豆、彩椒等一些品种都是转基因食品。并且告诉消费者,不要去购买和食用这些转基因食品。请介绍一下目前市场上哪些是转基因食品,哪些不是?

吴孔明:转基因产品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我们自己种植和生产的,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只批准转基因抗虫的棉花和转基因抗病毒的番木瓜两个农作物商业化应用。另外一类是我们从国外进口的作为加工原料,转基因的大豆、转基因的玉米、转基因的油菜、转基因的棉花,但是我们进口转基因的棉花基本上是纤维。还有转基因的甜菜以及这几种作物在国外的直接加工产品。所以目前在我们国家市场上流通的转基因的相关产品,就是我们批准种植的和批准进口的这几个作物,其他是没有的。网上传播的像小麦、水稻、水果,蔬菜包括番茄、大蒜、洋葱、紫薯、土豆、彩椒、胡萝卜等,其实都不是转基因品种。

转基因小麦可以说在全球也没有商业化。水稻是很多年以前伊朗曾经宣布商业化,其他国家也没有规模化的生产。水果里面,美国抗病毒的李子有过小规模的种植,其他从全球的角度也没有转基因的品种种植。对于任何一个农作物的品种,其实在自然界也都是多样性的存在。像红薯,我们老家叫红薯,有的地方叫紫薯,有的地方叫白薯,我们家乡种的就是红薯,紫颜色的就没有。可能有人会认为从来没见过紫色的紫薯就是转基因的,包括市场上销售的西红柿,从小到大,形状是不一样的,颜色是不一样的。其实都是在野生种的基础上经过人工培育而成的,与转基因无关。

其实,任何一种农作物从它自然分布的遗传多样性而言,各种各样的品种都有,但是它是自然存在的,不能因为我们过去没有见过,就把它编成所谓的《转基因的鉴别方法》,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其实转基因的检测,从科学层面上只能通过基因检测,像转基因的抗虫棉花,在抗虫的性状上通过虫子的危害是肉眼可以看到的,真拿出种子,人是看不出来的。包括玉米、大豆,和常规的一些品种比,外表和颜色上是没有区别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网上传播的转基因识别指南里面很多东西没有科学依据,基本上都是随意编造。这样的东西在网上流传其实是对公众的不负责任,对于相关厂家和产业也会带来不良影响。所以新闻界要把这个事情更多的和公众进行交流、沟通,避免一些错误的言论,尤其是防范在社会上蔓延,误导消费者。

不存在所谓违法滥种转基因作物现象,总体可控

凤凰卫视记者:最近我们也看到有一些报道说现在有一些转基因的滥种问题,比如湖北有转基因水稻滥种,黑龙江市是转基因大豆滥种,在辽宁是转基因玉米滥种,不知道农业部有没有收到这样的情况,以及有没有应对的措施?

廖西元:农业部高度重视转基因的监管工作,严格依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种植转基因作物行为,不存在所谓的滥种现象,总体可控。但个别地区确实存在违法零星种植的情况,对此我们予以严厉打击。湖北农业厅联合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铲除了非法种植的水稻田块。近年来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严格的执法,在近年我们组织的例行监测中,湖北基本上没有发现转基因水稻种植。黑龙江省农委也派驻工作组全面排查,未发现非法种植转基因大豆。辽宁省农委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坚决依法查处有关案件,公开了3起已经结案的转基因玉米种子违法案件。2015年我们上下联动,在新疆、甘肃销毁了违法转基因玉米制种田1000多亩,在海南省铲除违法转基因玉米100多亩,所涉转基因材料全部销毁。经过严格执法,严厉查处、严厉打击、公开曝光,有效遏制了转基因作物违规种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研发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抓好下面的一些重点工作。

一是严控研发试验,抓好试验前、试验中、试验后全程管理,做到监管过程有纪录、监管内容有档案、试验材料可追溯。二是严查南繁试验,推行准入制度,实行对南繁单位检测监测全覆盖。三是严把品种审定,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份的区域品种立即终止试验。未获得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品种,一律不得进入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四是加强制种基地的监管,发现问题从严从速查处。五是严查种子生产经营销售,下移重心,深入农户,倒查源头,严惩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保证监管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农业部将建立督查、约谈、问责、报告制度,将各省监管工作纳入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同时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对结案的违法案件要求各省农业部门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对重点案件适时通报查处进展。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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