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治理 中国贡献不可替代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世界各国携手合作、共同应对。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采取切实行动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提出建设性方案,贡献中国智慧,促成巴黎大会达成历史性的《巴黎协定》,展现负责任有担当的大国风范。中国为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应对气候变化,中国亮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全球气候治理观。中方主张“各尽所能、合作共赢”“奉行法治、公平正义”“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全球气候治理理念,呼吁世界各国一道努力达成适用于所有缔约方的国际气候协议。中方倡导,气候治理既要解决当下矛盾,更要引领未来;既要有效控制大气温室气体浓度上升,又要建立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推动各国走向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这些主张,蕴含中华文化智慧,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诉求与呼声共鸣共振。

应对气候变化,中国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中国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的《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文件,确立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等一系列宏伟目标。对照欧美等发达国家碳排放历史足迹,中国确立的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异常的努力才能实现。绿色发展的理念,展示了中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决心。未来15年,中国将投入30万亿元应对气候变化,中国的行动目标与政策举措,为落实《巴黎协定》注入建设性力量。

应对气候变化,中国积极开展气候外交,引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中国先后同英国、美国、印度、巴西、欧盟、法国等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就加强气候变化合作、推进多边进程达成一系列共识,为《巴黎协定》奠定基础。在巴黎大会期间,中国充分发挥大国影响力,全方位参与各项议题谈判,密集开展穿梭外交,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不断调动和累积有利因素,为推动如期达成《巴黎协定》发挥关键作用。

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始终不忘发展中国家的关切。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历史责任、发展阶段和应对能力不同,中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维护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公平正义。在加强本国气候治理的同时,中国还切实考虑其他受气候变化影响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利益。去年9月,中国宣布出资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为全球气候治理做出实实在在的努力。去年底,中国进一步宣布2016年启动在发展中国家开展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及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这些合作倡议是中国在气候治理领域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无私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义举,体现了中国始终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站在一起的外交理念,表明了中国坚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国际关系主张。

多国对中方的贡献给予了肯定和感谢。德国总理默克尔称中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迈出了勇敢的步伐”,强调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经济体,是第一个作出类似承诺的新兴市场国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高级官员表示,中国采取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令人印象深刻,可称榜样”。在巴黎大会结束后,美国总统奥巴马和法国总统奥朗德均表示感谢中方为推动巴黎大会取得成功发挥的重要作用,感谢中方为大会成功达成《巴黎协定》作出突出贡献。中国以积极姿态、具体行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进程,赢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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