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视频答辩会议评审采取多项创新举措
发表日期:2016-04-18 02:56PM 阅览次数:
与以往的项目评审相比,此次视频答辩评审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以下简称“国发64号文”)的精神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总体部署,严格执行《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申报受理、评审工作有关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科资函[2015]74号)等要求,在有关司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探索并实践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一是严格按照新要求建设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流程化的专业化项目评审管理。在整个项目评审过程中,农村中心根据国发64号文精神和《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改革过渡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重点研发计划“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评审方案》等跟得上、管得住的评审制度,确立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节点衔接的规范化、透明化的专业化管理新流程,健全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综合、协调、实施、监督等板块分事分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做好各个评审环节细节的操作工具箱和应急预案准备,从而实现项目评审工作务实管用的全精细化管理。
二是评审专家从国家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为保证项目评审的客观、公正,在遴选和具体评审中,农村中心严格杜绝个人自由裁量,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国家科技项目评审专家选取和使用实施细则》等要求,遵循“随机抽取、利益回避、专业吻合”的原则,在科技部有关司局的监督下、中心内部监督机制的保障下,全部34名评审专家均严格按照提前制定并报送的专家抽取方案,由专人从“七大农作物育种”领域的核心库中按照1:1的比例,统一从国家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审专家组组长则由专家组成员自主民主推选产生。同时,农村中心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对项目评审专家严格执行相关回避条件和要求,研究院所和企业集团回避到法人,大学回避到所在的学院(系)。具体包括:参与试点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和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申报单位或参加单位的专家、与被评审项目申请负责人或参加人有亲属关系、师生关系等重大利益关系的专家等,从而将“运动员”和“裁判员”分开,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三是强化公开透明,坚持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和“阳光下”运行。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农村中心坚持“程序透明、标准透明、结果透明”,在评审前分别于3月22日和3月29日在国家科技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网站公告了评审专家遴选标准和评审专家名单,通过将管理全流程信息及时主动向全社会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让管理履职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本次专项申报、形式审查、专家抽取与视频评审等各个环节均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完成,对项目评审全流程进行记录,评审专家抽取和视频答辩评审会全程录像录音,评审专家和项目申请单位的通知联系电话进行录音,农村中心议事进行记录,电子记录、多媒体记录和纸质记录俱全,评审系统全程留痕,从而实现管理全透明,全流程可查询、可申诉、可追溯、可问责。
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全过程监督检查,严格行为规范和纪律约束。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农村中心始终将加强专业机构廉政风险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建设,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与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强化工作纪律和专家自律,全过程自觉接受农村中心内部监督、各有关司局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检查,使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在专家随机抽取和视频答辩会上,农村中心实施组负责操作,科技部创新发展司、资源配置与管理司、政策法规与监督司、驻部纪检组、农村科技司等有关司局和农村中心协调组、综合组合监督组全程指导和监督,评审专家名单等管理信息及时主动向全社会公开。同时,强化专家自律,所有评审专家评审前签订了承诺书;严明评审纪律,制定了七大农作物育种专项工作人员评审纪律和工作人员守则。
五是增强专业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农村中心主动适应科研管理向创新治理服务的转变,创新工作模式,增强服务理念,坚持做到为专家和项目申报单位的两个服务到位。例如,视频答辩评审前,农村中心提前5日向评审专家在信息系统中推送阅览项目申报书,请专家对每个评审项目提出问题;并于会前2日通过系统不具名反馈给项目申报者。通过专业机构的服务,评审双方提前做了充足准备,专家提问深入、具体,项目申报人回答充分、准确,保证了会上专家提问的针对性和答辩人作答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了质询与答疑环节的效率,评审质量和效果非常好。同时,农村中心采用点对点的方式,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形式审查、评审专家问题、评审结果等信息反馈给项目申报人。另外,也建立了申诉渠道和处理机制。
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先期视频答辩评审的“探路先锋”,在科学的决策机制、规范的实施执行机制、开放的监督机制的约束下顺利完成,发挥了试点专项“打样”和“走通流程”作用,为后续重点专项组织和重点研发计划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实践基础。农村中心作为首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会严格执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关于专业机构运行等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忠实恪守专业机构职责、认真履行委托协议,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加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