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工商质监局成功调解一起种子投诉案

每日甘肃网4月14日讯(记者张其文)4月12日,景泰县工商质监局成功调解一起农户种子投诉案,农户孟某获得经营者赔偿2000元。
4月11日,景泰县工商质监局南关监督管理所接到12315网上投诉,草窝滩镇猎虎山村农民孟某反映他购买的种子有质量问题。原来,3月份,孟某在景泰南部市场某农资门店购买的“宁春39”号小麦种子280斤,支付货款532元,播种后很多种子未发芽,多次与经营者交涉无果后到工商质监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联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家和县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到农田进行实地查看。经现场查看,农户孟某今年种植的5亩小麦,与周边的农田相比出苗率太低,麦苗稀疏。执法人员和农技专家通过对部分未出苗的地段进行查看,发现许多种子没有发芽,农技专家结合今年的气候特点,施肥时的天气状况等因素,判断可能是种植时使用肥料不合适造成的。鉴于给农户造成经济损失,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达成赔偿协议,农户获得了20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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