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政策改革仍需依据实际情况而行

近年来,由于国内外粮食价格持续倒挂,粮食进口量不断增加,冲击国内市场。同时,国内部分粮食品种出现阶段性供求相对失衡,粮食库存高企不下,财政面临巨大压力。为了缓解国内外粮食价差,2016新年伊始,国家调低了早稻最低收购价,最近取消了东北等地区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可谓是“动作连连”。

专家认为,当前国内外粮价倒挂和进口大幅增加,并不能完全归因于粮食托市政策。对粮食托市应当有客观评价,不可一概而论,从某些方面来说,在粮食供求形势相对紧张的阶段,粮食托市政策对维持粮食市场稳定、带动农民增收、促进粮食增产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知道,造成国内外粮食价差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内外粮食生产单位成本差距。

2016年2月初国家调低早稻最低收购价,3月末又在东北等地取消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这都可以视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建立托市政策是一致的,仍然是保护农民合理收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单就玉米而言,未来一定时期内,国储粮食部门不再是玉米收购的主力,但仍然会作为多元化的主体参与收购,同时中央财政还会安排一定数量的补贴资金拨付给省区政府,由地方自主制定补贴标准、对象和依据等,同时还会研究相关措施,防止出现较大范围“卖粮难”。 在各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配合下,粮食生产结构将会进一步调整优化。粮食年度产量将会有较大幅度调整,但是必须特别强调的一点是:粮食产能仍将持续强化,从而实现“藏粮于地”。

在这一改革的背景下,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有必要树立更为明确的市场意识,增强主观能动性。根据形势适度调整种植面积,对种植结构调优调精,积极参与国家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进程。例如,可以减少籽粒玉米种植,短期内甚至可以调整部分籽粒玉米的种植方式,直接进行粮改饲。再如,适当减少早籼稻种植,增加高品质稻谷的种植,以订单农业等模式积极与加工企业对接。对土地、劳动力以及其他资源要素的投入,也应当有更为合理的安排,例如,粮价下的背景下,可以适当调低土地流转费用。在政策方面,应及时了解国家补贴政策实施的对象、方式、额度,应对“卖粮难”的措施等,及时关注市场价格,充分了解各类市场主体收购动态,最大程度地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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