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药监局将开展食用油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

为强化食用植物油生产安全监管,消除食用植物油塑化剂污染风险隐患,根据国家总局部署,福建省局近日组织全系统开展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落实四查:

一查食品接触材料。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使用的管道、设备、容器以及包装材料进行检查,禁止企业使用含塑化剂的食品接触材料。

二查食用油原料。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原料的塑化剂污染情况的风险监控。

三查食品添加剂。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加工助剂。对芝麻油、花生油、橄榄油等具有特殊风味或颜色的食用植物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违规添加香精香料、色素。

四查产品质量安全。结合2016年省级抽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塑化剂(DEHP、DINP、DBP)抽检监测,并对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溶剂残留量等其他重要指标进行同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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