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种子工作站加强玉米种子生产监管工作通知
关于加强玉米种子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宁种站发[2016]14号
各市、县(区、市)种子管理站:
我区是全国玉米制种优势地区之一,2015年,青铜峡市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推动了全区玉米制种产业的快速发展,制种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但从种子生产监管情况看,仍有个别企业追求非法利益,制售假劣、套牌侵权等事件时有发生,外省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的企业,有向我区惠农、平罗、青铜峡等县转移的风险。当前,玉米播种在即,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切实规范玉米制种秩序,现就加强玉米种子生产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审核,严把生产准入关口。建立制种品种真实性及转基因证明材料承诺制度,制种企业在依法提交生产许可证法定申请材料的同时,要提交制种品种真实性及非转基因种子承诺书,如实申报生产品种、生产地点、生产面积等信息。种子生产所在地种子管理机构,要依法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真核查制种合同、亲本种子来源、制种品种信息及授权委托等情况,实地核实制种基地,建立玉米制种信息统计表;对制种信息不真实、不合法的,一律不予审核上报,严把生产准入关。
二、多措并举,加强种子生产检查。各县种子管理机构要对辖区内的玉米制种基地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逐一核实制种主体、生产资质、生产品种、制种面积、生产档案、制种技术落实等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玉米制种情况;对涉嫌无证生产、制种套牌侵权及转基因种子的企业,要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有问题的制种基地,要抽取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及转基因成分检测。坚决杜绝企业隐瞒不报、私繁滥制,绝不允许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的现象发生。
三、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玉米制种基地监管,事关我区乃至全国粮食生产安全,各县种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种子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玉米种子生产监管。各县要将违法制种查处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对辖区内发生的违法制种情况不查处、不上报、故意隐瞒有关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2016年4月6日
抄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工作站 2015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