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交玉米之父李登海:种子产业也需要入份保险
从事40年玉米高产攻关的李登海,谈起种子总有说不完的话。再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李登海,话题自然离不开种业。这次他带来的是《关于“中央财政支持种子生产保险”的建议》,简而言之,就是呼吁给种子入份“保险”。
种子产业容易“受伤”
“种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李登海在玉米地里挣扎过、彷徨过,曾经在台风刮过的试验田里抱头痛哭,含泪写下“来年再干”。这种感觉,痛彻心扉却无能为力。可以说,育种过程中,种业的风险未曾远离这位“杂交玉米之父”。
“农作物种业位于农业产业最上游,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也是决定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李登海告诉记者,种业风险很高,种业风险的主要有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社会风险等,其中自然风险是影响种业生产最主要的因素,来自育种、繁殖、推广等各环节,特别是种子生产受气候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很大。一旦遇到干旱、早霜冻害、阴雨、低温、风雹等灾害时,不仅制种减产幅度大,还会导致种子质量达不到标准。
作为一名农民科学家,李登海深知,作为特殊商品,农作物种子没有替代产品,它关乎社会稳定和民生,必须保障供应。这些风险如果全部由制种企业承担,则企业难以承受,如果让制种农户承担,则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了社会安定。虽然近年来有的保险机构曾在少数地方尝试开展制种保险试点,大多都摆脱不了“九年盈利一年赔光”的窘境。
推行种业保险新模式
种子是一种特殊商品,制种是一种特殊行为,种植生产技术复杂,环节多,投入高,用工多。以玉米为例,作为粮食生产的玉米,2010年全国的生产成本496元/亩,而玉米育种生产成本要高得多,达3050元/亩。因此,制种生产保额与大田生产保险保额相差巨大,如果制种保险保额太低,制种企业和农户投保积极性不高。
加之制种企业多支持外部生产,对当地财政贡献不高的现状,李登海建议,为保障制种保险试点顺利进行,制种保险保费补贴应采取以中央财政补贴为主的原则,在补贴比例上,建议充分体现种子生产的国家战略,考虑到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及种子生产的社会贡献度等因素,制定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
李登海还建议推行“保险公司+制种企业+农户”运行模式。根据制造的行业发展特点和要求,鼓励保险公司与制种企业签订保险统保合同,保费收取方式由企业向保险公司缴纳,而非大田农业保险采取的一家一户向保险公司缴纳,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向企业理赔,企业再对农户进行补偿。实际上,这也是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承保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