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吃的安全、吃的放心、吃的舒心”这是每个人最基本的诉求和心愿。



近日,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加强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16〕10号)。

《通知》都讲了些啥? 《通知》明确,今年我省将重点开展六个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G20峰会农产品质量安全。

哪六个专项整治行动?怎么开展? 1

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

以蔬菜生产基地和全省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县为重点,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加大农药市场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依法严惩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推行高毒农药退市或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

2

兽药饲料综合治理行动

按照省兽药饲料综合治理五年行动的总体部署,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非法和假劣兽药饲料、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和其他化合物、兽用原料药、人用抗菌药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规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

3

生猪屠宰“扫雷”行动

通过引导屠宰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补偿等措施,关停屠宰加工设施设备落后的小型屠宰场(点),坚决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小型屠宰场(点),严厉查处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强屠宰环节病害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格落实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严防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厂。

4

“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强化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等各环节的监管措施,健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案件查处机制,巩固“瘦肉精”监管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加大调入活畜特别是肉牛的监督抽检,督促活畜收购贩运单位(户)、屠宰企业进一步强化查证验物、信息登记(包括检疫票证、活畜及其产品购销情况等)工作,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加大从风险地区调入活畜的自检比例。

5

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为重点,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监管,严格审查收购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坚决取缔不合格收购站和运输车,注销已关停及“僵尸”收购站和运输车的证号,将正常运行的收购站和运输车信息全部录入“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监督管理系统”并实时监控,进行精准化管理。

以三聚氰胺、碱类物质为重点,采取专项监测、异地抽检、飞行抽检等方式,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加强生鲜乳收购秩序的检查,坚决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违反生鲜乳购销合同、趁机压级压价、销售和收购不合格生鲜乳、扰乱市场秩序以及不按规定对不合格生鲜乳进行销毁、无害化处理等行为。

6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时节,深入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种子制假售假、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违规行为;农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和生产、经营禁用农药、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与标识严重不符、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擅自改变兽药组方、兽药违规添加其他禁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还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抓好源头控制治理,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力度。

浙江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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