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工作在黑龙江省正式启动

11月16日,2013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开秤仪式在中储粮哈尔滨直属库举行,标志着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工作在黑龙江省正式开始。今年,农发行安排各类粮食收购贷款773亿元,其中,最低收购价水稻和国家临储收购资金500亿元,如政策性收购需求增加,可为稻民随时贷款。

按照计划,全省13个地市于今日同步启动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至2014年3月31日止。收购价为每市斤1.5元,是农民交售三等标准品稻谷的到库价。三等标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整精米率55-58%。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每斤0.02元。

按照政策要求,今年最低价稻谷收购由中储粮总公司作为统贷统还主体,由中储粮公司、省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三家联合负责管理。经过联合研究确定水稻收购库点369个,已经向社会发布。稻谷收购顺序是先由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收购,如仓容不足、农民送粮集中,由中储粮直属企业租用社会仓容增加收购点,还可以经批准搭建露天设施,扩大收储能力,对农民送交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

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积极引导多元化主体参与市场化收购,截至11月10日,已发放2013粮食年度粮食收购贷款44.18亿元,同比多投放29.65亿元;支持企业收购粮食30.94亿斤,同比多收19.66亿斤。今年,农发行认定具备粮食收购贷款资格的企业592户,同比去年多认定64户,其中,具备政策指导性粮食收购贷款资格企业223户,具备政策性粮食代收代储资格企业369户,贷款企业粮食收购网点布局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实现了全省县域内粮食收购无“空白点”;安排各类粮食收购贷款773亿元,比去年实际投放多181亿元,如政策性收购需求增加,可随报随审随贷;发放粮食收购铺底资金,确保及时足额供应粮食收购资金,在结算服务上,农民卖粮要现金给现金,要转账给“方便”。

(黑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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