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6年种子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全面铺开
3月23-24日,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暨《种子法》宣贯培训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圆满结束。
此次会议按照《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自治区种子管理站从全区种子监管执法人员数据库中抽调的检查组工作人员及自治区站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张福宽站长出席培训并讲话。
张站长指出,最近几年,党中央和国务院连续出台系列文件并召开专门会议,将种子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汪洋副总理对种子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发展现代农业,种业是关键。张站长针对我区省际交界沿线长、生态区域跨度大、品种多等特点,讲了四点意见:
一要统一认识。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十三五”规划都将发展现代种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我国是种业大国,但不是种业强国。一些高端育种技术、高端品种对外依赖性强,创新力不足。要发展现代种业,必须要有公平、公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损害育种家的权益,根本上阻碍着种业创新动力和创新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必须要对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给种子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竞争环境,激发种业人的创新激情。
二是要明确责任。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新《种子法》赋予的职责,按照《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将方案的内容落到实处,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2015年自治区农牧业厅处罚了一批违规违法行为案件,打击了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今年,我们将继续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决不姑息。各检查组要认识到,新时期,新环境,种子管理工作有了新挑战,新内容。面对新问题,各级种子管理执法人员要迎难而上,认真履责。
三要依法开展工作。各检查组在开展工作中,要依法依规工作。从扦样到取证,都要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规范进行,工作要严谨、合法合规,要注意证据链的有效性、科学性,同时做好影像资料的保存工作。
四要加大《种子法》的宣贯力度。2016年是新《种子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宣贯工作的关键年。新《种子法》明确了种子管理部门、种子企业的各自职责,对侵权套牌、检验数据造假、试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检查组即是工作队,也是宣传队。种子管理队伍不仅自己要学好法,用好法,各检查组也要对经营户、农牧民朋友开展《种子法》的宣贯工作。盟市种子管理站要尽快组织开展《种子法》的宣贯工作,特别要注重对旗县级种子管理人员的培训,各盟市要在《种子法》宣贯中开展进村入户工作,尤其是省际交界处的区域,一定要到田间地头了解实际情况。
随后,会议还就加强我区向日葵种子、马铃薯种子管理工作和各盟市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现状进行了座谈。
宋国栋副站长做了总结发言并指出,各检查组必须严格按照《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依法开展市场检查工作,恪尽职守,为保障用种安全,促进现代种业发展努力工作。
这次会议标志全区春季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启动,一周前,全区市场抽检工作已经全面铺开,目前已抽检样品200多份。随着各检查组奔赴各种工作岗位,自治区两个督查组也将分东西部开展督导工作,明察暗访,力争今年的打击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区域交界处的违法行为得到根本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