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6〕8号)精神,现将我学会推荐评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中国科协下达我会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名额为4名。为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各有关单位,各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请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农业科技工作者。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推荐。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推荐条件、评选工作要求推荐候选人,鼓励向基层一线工作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倾斜。经我学会推荐委员会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在中国农学会网及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中国科协。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有关上报材料,并于2016年4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文字版(加盖公章)及其电子版(光盘形式)寄交中国农学会人才评价处,逾期不予受理。每位候选人材料统一装在档案袋内,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注明候选人姓名、推荐单位等信息。

(一) 推荐单位提供推荐函1份。

(二)非涉密证明1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候选人信息一览表》(附件1)2份。

(四)《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15份,其中原件6份。附件目录1份(原件)。

(五)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推荐材料不得涉及保密内容。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请登录“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及评审管理系”(http://quanyou.cast.org.cn) 填好后生成并下载打印。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 鹏 杨 莉

联系电话:59194211(兼传真) 59194210

联系地址:100125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

中国农学会人才评价处

电子邮件:rcpjc@126.com

附件:

1. 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2. 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中国农学会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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