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采取“六大”措施落实新《种子法》

绥宁县是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为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从源头上抓好种子生产,确保种业健康发展,该县采取了六大具体措施:一是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县种子管理局在年初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二是印制新《种子法》宣传册。印制新《种子法》宣传册12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5块,3月12-18日利用赶集分别在唐家坊、东山、武阳等乡镇进行宣传和现场咨询,咨询人员达1300余人次。三是组织全局干部专题学习。2月23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种子法》,解读条文,领会精神,开展交流互动,增加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四是组织总经销、零售商培训。2月24日、2月26日分别在县绿洲大道和武阳,对全县5家总经销和82家零售商分批进行培训,重点学习新《种子法》,通过讲解条文,增强守法意识,达到规范经营行为的目的。五是多途径、多形式宣传。将《种子法》内容制成视频音频,在全县17个乡镇进行宣传,特别是武阳、唐家坊、瓦屋、李熙桥等制种乡镇作为重点区域,同时悬挂宣传横幅26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7台次,执法人员35人次。六是对种子生产、经营进行备案和建立档案。全县87家种子经销商和13家在该县建立制种基地种业公司进行了备案。在市场检查中,每家种子经销商建立了种子经营档案,暂未发现未审先推的品种。(绥宁县农业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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