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种子坑农 农户血汗钱打水漂

3月21日出版的《经济参考报》将刊载题为《假种子坑农 农户血汗钱打水漂》的报道。报道指出,种植户花百万血汗钱买的居然是假种子,虽然相关涉案人员已被缉拿,但损失惨重的种植户却迟迟得不到赔偿结果。北方春耕在即,记者深入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正蓝旗等地,还原这起恶劣坑农事件的真相。
受害人之一刘德明的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底,入股的社员基本都是本乡本土的乡亲。为了防范风险,合作社与内蒙古正蓝旗金丰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起合作关系,由该公司统一提供种子、化肥等农资,上秋后统一销售。2014年开春,金丰公司将采购回的“红誉6号”种子发到了农民手中。然而过了一夏天后,村民们却惊愕地发现,合作社种出的胡萝卜与其他农户地里产的不一样。
2014年11月,金丰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向注册地内蒙古正蓝旗公安局报案。通过DNA比对和多方调查取证,警方认定,这批种子的生产商为法国威马蔬菜种子公司,在中国的经销商为大连米可多国际种苗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同属于法国最大的种业集团——利马格兰集团。金丰公司买到的种子虽然与“红誉6号”均为同一公司生产,但成品率与产量却大有区别。
据卖给金丰公司种子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他的上家是河北永清的一个名为祁某的种子经营者,祁某的上家为黑龙江人李某,李某从哈尔滨艾利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拿到的这批货,而艾利姆公司的进货渠道是大连米可多国际种苗有限公司。
警方查实,经多手非法转卖后,这批种子最终以高出进货价近一倍的价格卖到了金丰公司及合作农户的手中,售价甚至高于正规渠道销售的“红誉6号”。警方调查发现,这批种子原本应是艾利姆公司购回的实验用种,本不该用于经营。如要销售,必须要到种子管理部门备案,并确保包装上带有中文标识。
记者在采访中先后联系上了几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和大连米可多国际种苗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但涉事的几方却均认为自己并无责任。
正蓝旗警方表示,作为一起涉农案件,公安机关也想尽快给种植户们一个说法,但实际操作起来,还需扫清不少障碍。正蓝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员孙权龙说,按刑法相关规定,此类案件需要鉴定损失,但当事人报案时,已经过了收获季节,因此精确估计损失较难。
由于迟迟没有结果,企业和合作社均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生产经营维系困难。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种子品种的不断增加,国家对假种子的打击难度却并没有减小,但到了打官司时,赔偿问题往往很难谈拢。
首先,无论政府部门如何加大宣传力度,缺乏监管的“地下交易”却始终盛行;其次,假种子经营者往往深谙规则,一旦拖到秋收生产,农户就将面临举证无门的窘境;第三,虽然业内人士近年来一直在呼唤建立种子保险制度,但真正愿意开展此险种的保险公司却较为罕见;第四,“诉访分离”制度实施后,达到一定数额的假种子案往往只能交给公安机关查办,政府相关部门调节作用却有所减弱。
有业内人士称,这样一批明显不符合《种子法》规定的产品肆无忌惮地在三省区周转,生产企业和管理部门难逃其咎。然而现实中警方的尴尬是,在此案中,涉嫌经济犯罪的只是哈尔滨艾利姆公司以下的几级非法经营者。这是不是意味着,这批没有任何中文标识的产品与生产方没有任何关系呢?从米可多公司的反馈来看,至少目前尚未有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详查、认定。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市场管理科科长刘占平等业内人士表示,售假者往往采取隐蔽的“点对点”售卖模式,基层管理部门需要加大入户倒查力度,从而使售假者无处遁形;其次,农户也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受非法售种者蛊惑;同时,在目前保险公司不愿介入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需勇于担责,可制定救助机制。

(责任郝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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