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过半人对新《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

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通讯员穗消宣报道:21日,广州市消委会等40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共同发布了《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下简称《报告》)。本次调查历时四个多月,多达133225名消费者踊跃参与。

《报告》显示,四成多消费者不细看食品标签及说明;近八成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六成多消费者认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最易出问题;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后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消费者占比最高,同时仍有近二成的消费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44.37%

会看标签但不仔细

调查发现,在购买食品场所的选择上,92.89%的消费者通常会在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购买食品,占比最高;五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便利店和农贸批发市场,还有三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网店和食品零售店。同时,86.51%的消费者认为路边早、夜市或小摊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占比最高;其次是网店(57.13%);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的食品安全更让消费者放心,只有11.17%的消费者认为这里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在被调查者的消费习惯上,调查显示,44.37%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之前会查看包装标签及说明,但看得并不仔细;而有1.53%的消费者根本不看。其中,92.42%的消费者表示会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有四成多的消费者却不关注食品的生产厂家、厂址及产品成分等信息;还有六成左右的消费者不关注食品添加剂、贮存条件、规格、净含量及食品安全标识等信息。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受品牌、价格的影响最大,分别有77.04%和76.77%的被调查者会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75.97%的被调查者表示食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也是影响他们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近半消费者对食品的色泽、外观等感官方面并不敏感。

19.91%

遇问题后自认倒霉

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三聚氰胺、地沟油、皮鞋老酸奶、苏丹红等事件让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产生了恐慌、焦虑情绪。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赵皖平等全国人大代表再次聚焦食品安全问题,也反映了人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

《报告》显示,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另有14.96%的消费者则表示经常遇到,仅有5.56%的消费者表示还未遇到过此类问题。

遇到这些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消费者会如何处理呢?调查显示,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占比最高,为56.70% ,向行政部门或消协投诉的,排在第二位,占比17.81%;直接联系生产厂家的则较少,仅为4.29%。广州市消委会认为,这要求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不要推诿责任,力争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这一环节。调查还发现,仍有19.91%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食品后,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要强化维权意识,勇于维权,不让不法商家逍遥法外。

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来看,七成多的消费者认为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利欲熏心,而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力度不够,以及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不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因;还有54.20%的消费者将原因归咎于自身,认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欠缺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

73.41%

关心投诉何时处理

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那么,广大消费者对这一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武器了解程度如何?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最关心的又是什么呢?调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竟有63.41%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新的《食品安全法》了解很少,甚至有12.50%的消费者完全不了解。

而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73.41%的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消费者的投诉能否得到及时处理,37.45%的消费者关心从源头到餐桌如何实现食品的全程监管,37.89%的消费者关心各部门能否狠抓落实、严格执法,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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