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市法援助32户农民索回9.9万元制种款

近日,受青铜峡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瞿靖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该市瞿靖镇3个村的32户农民索回制种欠款共计9.9万元。

2011年初,甘肃省张掖市某种业有限公司与青铜峡市瞿靖镇某村签订《玉米种子生产合同》。合同约定由某村组织村民种植制种玉米,某种业公司负责提供玉米种子及技术指导和服务,并按要求收购合格的玉米种子。当年年底,该村200多户农户如约交付玉米种,而某种业公司只向农户支付4万多元种子款,下剩180余万元一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拖达两年之久未付。村民多次找种业公司索要无果。

2013年10月下旬,先后32位农户到瞿靖法援工作站,希望通过法律援助讨回公道。法援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涉及群众生产利益,立即为农户给予法律援助,多次与村委会和种业公司联系,种业公司认为公司是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推诿让找村委会解决,而村委会认为帮助农户增收,根本没有能力支付巨额种子款。瞿靖法律援助工作站与人民法院取得联系,欲通过非诉讼调解的方式来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后通过工作人员耐心讲法律,摆道理,该种业公司终于答应先支付32位农户种子款。

近日,32户农户终于领到了拖欠两年之久的种子款9.9万元。(何巧云,李红萍,吴林)(责任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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