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宁市宣传贯彻新种子法 扎实开展执法工作
发表日期:2016-03-18 05:37PM 阅览次数:
市农业局党委委员、市种子服务中心主任曾志辉就新《种子法》关于种业安全制度、种质资源保护制度、品种选育制度、品种审定制度等十二项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解读;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彭克林就《种子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国家农业部有关种子管理执法的文件规定进行了学习。市政府办副主任张石玉就全市宣传贯彻《种子法》作了明确具体的安排。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局长、党委书记郭文锋要求各种子企业、经销商要学法懂法,依法经营,严格遵规守法;种子监管和执法人员要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市场的监管,确保种业安全,保障农民利益。通过此次学习,让大家充分领会《种子法》的精神,在今后农业执法和种子管理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并掌握具体的操作方法,对加强全市农作物种子的管理,促进全市种子市场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近期,市农业局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开展种子专项执法工作。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教育。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广播、条幅等,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户活动,认真学习宣传《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群众的维权意识和企业的依法经营意识。二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种子服务中心、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继续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逐企业、逐乡镇、逐门店、逐生产基地进行拉网式的检查,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查处。三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凡常宁区域内种子营销企业、门店全部纳入监管排查范围,要求经营户、种子企业认真开展自查,从生产经营资质、范围、生产品种、生产面积、检验检疫等方面向市农业局申报自查情况。四要积极举报投诉非法制种行为。动员社会各界举报投诉非法制种行为,不断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市种子服务中心、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做好种子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履职尽责,严格责任追究。 (段祖荣)(责任董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