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农民欲投入60万元买3架农业植保无人机
随着我国入地流转的不断加快,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布局越来越明显,也越来越显现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土地规模化经营带动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大农机、大农业”的理念越来越深入农民心里。
“今年,我准备投入60多万元买3架农业植保无人机。”67岁的吉林省农安县众一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文业胜经营着近500公顷耕地,“单说喷药作业,人工2个小时喷洒1公顷,高架车1天喷20公顷,飞机1天能喷100公顷。”
众一合作社从一台小型农机起步,到如今拥有130台套各类农机,实现耕种收全程机械化。而在文业胜眼中,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做的还远不止这些,“我要用5年时间实现农业经营集约化、生产标准化、装备机械化、管理智能化”。
文业胜的底气来自中国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农业支持政策要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同时要注重让农民分享成果。
文业胜以每年1.2万元每公顷的价格从农民手中租赁土地,实现集中连片经营。“因为订货量大,农资厂家给优惠,一吨化肥比零售便宜300元,每公顷地的总投入就比一家一户少1500元左右。”文业胜算账说,“平均每公顷打2.4万斤玉米,又比过去大伙自己种多产出1000多元,一增一减每公顷土地的效益增加2500元。”
在实现农业装备“换档升级”的同时,东北一些农民合作社正在创新经营模式。托管经营着384户农户的601公顷耕地的吉林省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今年将探索农民土地入股合作社的土地流转模式。
在中国东北,玉米是主要粮食作物。“2010年-2014年,玉米价格持续上涨,农民合作社都在抢地扩张。”田丰合作社理事长陈卓说,但去年玉米价格回落,开始“倒逼”东北农民合作社转变经营模式。
不少农民合作社像田丰合作社一样,已经放弃直接从农民那里租赁土地的模式,全部改为“土地托管”的土地流转模式:合作社负责全程耕种、销售,售粮后扣除合作社投入,与农民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我认为土地流转从初级到高级是土地直接承租-土地托管-土地入股,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会越来越紧密。”陈卓说。
截至2014年末的统计数据显示,吉林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到5万多个,带动和辐射农户200多万户。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日益重要。(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