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农业保险 让农民放心种地

本报讯(记者 高云)我国从2012年开始实施农业保险政策,由中央,省,县三级财政为农民补贴70%保费,农民缴30%的保费,通过参保减轻农民在种植业等生产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财产损失。初衷是为了减轻农民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但从近几年实际执行效果来看,问题较多,诚待改善。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健全农业保险制度,让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保险机制对设施蔬菜生产的保障和风险分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黄长林:赔付慢 赔金少
全国人大代表、弋阳县南岩镇水南村委会黄家村小组组长黄长林认为,在受灾之时,农民即使通过保险公司的理赔手续,获得的赔偿也是杯水车薪。“以我县水稻保险为例,每亩保险金额300元或200元由投保人自行选择。按我县单季水稻平均亩产700斤计,亩产值800元左右。若只种一季中晚稻,亩产可以超过800斤,亩产值在1000元以上。”赔偿金额远远达不到农民受到的损失,而且索赔流程相当繁琐。在保险人员现场查勘后,在保户提供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进行赔付,赔付时间至少一两个月,会耽误农时。因为农业保险不仅是为了减少农民损失,同时也兼具抢险救灾的功能。黄长林建议农业保险应该参照“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保费逐步进行累计,建立保险基金,增强抗风险能力,缩减赔付时间,加大受灾时期对农民的帮扶力度。
丘杏红:鉴定要有据可依
说到农业保险索赔流程长,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揭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丘杏红怎认为索赔时如何鉴定,要有依有据。她说:“现在当农民要索赔时,保险公司要求要有鉴定证书,因为现在没有明确的规定由谁来鉴定,现在一般都是找我们技能农技部门鉴定,我们下面的农技人员既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资质,又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只能凭借经验判断,保险公司和农民都可能对鉴定结果不满意。像稻飞虱这样的病虫害又不是一次性发生,也不会导致作物绝收,每次定损的数额很难把握。”所以丘杏红建议落实鉴定部门的资格,出具详细的鉴定流程和定损标准。
冯月菊:加快立法 扩大覆盖面
农业保险面临的不仅仅是鉴定问题,而是缺乏一份全面的法律法规。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常委冯月菊等九名代表联合提交了《关于加快实行农业保险全覆盖的建议》,建议尽快颁布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将一些关系国计民生,易受灾害的品种、项目和行业确定为政策性险种,由政府对其提供保费补贴、业务费用和免税支持,并配套经营规则,使农业保险全覆盖实际操作有章可循。并扩大农业保险产品覆盖面,将大宗农产品基本纳入农业保险,稳步提高主产区粮食棉油作物投保率;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力度,进一步扩大“保险+期货”、“保险+信贷”等创新模式;加快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探索开展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创新试点;支持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渔业保险、设施农业保险等农业特色险种,拓展农业保险产品功能。

(责任郝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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