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保险福建违法“随意”承保152笔团体意外险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1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2014年3月-10月,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银保险福建分公司)与泰康养老福建分公司共同通过中国银行代理渠道承保的152笔团体意外险保单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杨虎作为该公司时任总经理,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杨虎提出陈述申辩,未对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提出异议,但请求考虑其是疏忽而非有意为之,酌情免除或者减轻对其处罚。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杨虎的陈述申辩进行审核,认为其提出的陈述和申辩理由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不予采纳。

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作出如下处罚:中银保险福建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杨虎予以警告,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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