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山修订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根据《六安市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安徽省霍山县农机局在原《霍山县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了《霍山县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新《预案》共七章二十条,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原则,从机构设定和职责范围、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处理程序、事故报告制度、应急保障等环节进行了修定和完善。

通过对《预案》的修订完善,霍山县基本建立了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为今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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