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拿“非转基因”当卖点炒作
南方日报记者 赵兵辉
“舌尖上的安全”如何保证?转基因作物是否被大面积种植?在3月7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就诸多农业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转基因话题再次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而就在前不久,有媒体报道称,“非转基因”成为一些食用油企业的促销噱头,涉嫌误导消费者,引起广泛关注。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之所以再次引发关注,主要是商家的误导宣传更为隐蔽,更难定性。
针对转基因原料产品,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而未按规定标示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但“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并无关于标示大小尺寸的明确规定,因此消费者看到的是两个极端,一面是“非转基因”产品标识的无限放大,另一面是“转基因”原料标识的尽量缩小,甚至不予标识。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一款大豆油上注明着:“本产品所含大豆油的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但因为字小如蚁,位置又挤在配料标识一栏,如果不细看很难发现。与此类标识“羞于示人”的风格不同的是,货架上摆放的非转基因食用油,很多在瓶颈或瓶身醒目位置印上了“百分百非转基因”大字,“非转基因”已成为一处揽客的卖点。
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只是在包装上大打“非转基因”标签,但实质上依然是在进行“非转基因产品更健康更安全”的误导性宣传,并就此提高产品价格。“大家对转基因食品有偏见和误解,商家就是抓住消费者这种心理,以此为卖点打出非转基因食品概念,其实就是个噱头而已。”
早在2014年,央视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对就外发布了《关于“非转基因产品”广告的审查要求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对于未商业化种植的作物品种,将禁止使用非转基因广告词;而已有商业化种植的作物品种,禁止使用更健康、更安全等误导性的词语。
此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下发通知指出,随着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备受关注,有的企业利用部分消费者对转基因技术的认知欠缺和焦虑心理,为追求自身利益,把“非转基因”作为卖点加以炒作,有的在广告词中使用比较性语言,暗示非转基因更安全。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导致行业无序竞争,更加剧了公众对转基因的恐慌情绪。
针对不少消费者心中“转基因食品真的安全吗”的疑问,据媒体报道,去年8月,农业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506提案答复的函》,答复中称,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同样安全,农业部将积极配合有关立法机关加强转基因法律问题研究,做好相关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