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九届“袁隆平农业科技奖”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章程”的规定,拟于2016年度奖励一批在农业科研、农业产业化、农业推广应用、农业管理和农业教育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或团队。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遴选和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凡农业科技工作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是项目的主要实施者或对该项目有突出贡献者,均可由其所在单位推荐。
1、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者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农业科技成果奖,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推广、开发应用已有农业科技成果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普及做出了突出贡献。
3、在农业管理和教育领域,成绩特别显著,贡献特别突出者。
4、在杂交水稻高产示范种植方面,成绩特别显著,贡献特别突出者。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推荐获奖候选人须由其所在单位和两名推荐人根据推荐条件推荐,填写“袁隆平农业科技奖”推荐表和推荐材料,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送“湖南省袁隆平农业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袁隆平农业科技奖励基金会办公室)。
推荐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生导师;
2、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3、为基金会提供较大数额捐赠者。
各推荐单位和推荐人要对被推荐人选进行严格资格审核,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认真填写《第九届“袁隆平农业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一)和如实整理推荐材料(3000字左右)(见附件二)。
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湖南省袁隆平农业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1、推荐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
2、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3份;
3、二寸彩色标准照电子版及照片3张;
4、3-5张彩色工作照的电子版。
联系人:段美娟 联系电话: 18627557166
邮 编: 410125 电子邮箱:duanmeijuan@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远大二路736号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