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连续1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新华社西宁3月8日电(记者张大川)记者从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通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15年青海确保了810万亩耕地和65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至此,青海已连续15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青海国土面积辽阔,但耕地面积小,其中又以贫瘠田地居多,优质农田居少。此外,青海省耕地大都分布在经济相对发达的黄河流域和湟水河两岸的东部地区,这些地区同时也是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最快、需占用耕地最多的地区,因此,近年来土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耕地保护压力颇大。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亚松介绍,2015年,督促各州县政府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主体职责,调整完善耕地开垦费相关标准,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制度。同时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出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其中,西宁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工作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审核。

据了解,2015年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争取资金5.9亿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5个,整治耕地面积22.54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得到有序推进。此外,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更新与监测工作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9个首批通过国家验收的省份之一。

“十二五”期间,青海共实施占补平衡项目49个,实现补充耕地25.92万亩,全面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06个,建设规模107万亩,新增耕地20.78万亩,形成30处万亩连片的基本农田集中区,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青海的12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林亚松介绍,今年,青海将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争在全省建成6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

针对青海目前仍存在的补充耕地质量不高、优质菜田、农田流失等问题,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朱小川表示,探索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补改结合方式,一方面,建设占用优质耕地首先要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另一方面,还要采取相关工程及生物措施,改造有条件的现状耕地提升利用等级,从而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达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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