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节选)

草原监测结果概要

全国天然草原产草量略有增加

2015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805.65万吨,较上年增加0.57%,较2011年增加2.55%;折合干草约31734.30万吨,载畜能力约为24943.61万羊单位,均较上年增加0.74%。

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成效显著

2015年,重大生态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比非工程区平均高出11百分点,高度平均增加53.1%,草产量平均增加52.7%,可食鲜草产量平均增加68.7%。其中,退牧还草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较非工程区高出9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分别增加

48.0%、40.2%。

草原利用状况更趋合理

2015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3.5%,较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较2011年下降14.5个百分点。全国268个牧区半牧区县(旗、市)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7%,较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较2011年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牧区县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8.2%,半牧区县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3.2%。

草原防火形势严峻

2015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88起,受害草原面积118116.8公顷,经济损失10761万元,死亡2人、受伤22人,牲畜损失4724头(只)。与上年相比,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减少70起,但受害草原面积增加78778.2公顷,经济损失增加8500多万元,草原防火形势严峻。

草原鼠虫危害程度明显下降

2015年,全国草原鼠害危害面积为2908.4万公顷,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7.4%,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16.5%;全国草原虫害危害面积1254.7万公顷,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3.2%,危害面积较上年减少9.6%。

巩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

2015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了54%,较上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较2011年提高3个百分点。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连续5年超过10亿吨,草原生态总体向好。但由于草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是个长期的过程,目前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草原生态环境仍很脆弱,加之草原旱灾、火灾、雪灾等自然灾害和鼠虫害等生物灾害频发,确保草原生态持续恢复的压力仍然较大。

草原生产力

2015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805.65万吨,较上年增加0.57%,较“十二五”初期的2011年增加2.55%;折合干草约31734.30万吨,载畜能力约为24943.61万羊单位,均较上年增加0.74%。2015年,全国23个重点省(区、市)鲜草总产量95542.11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92.93%,较上年增加1.24%;折合干草约29887.06万吨,载畜能力约为23485.29万羊单位,均较上年增加1.18%。

从省(区、市)来看,产草量居前10位的依次是内蒙古、新疆、四川、西藏、青海、云南、甘肃、黑龙江、贵州和广西。与上年相比,广西产草量超过湖北进入前十名,其他排名没有变化。10省(区)天然草原鲜草产量72248.61万吨,占全国鲜草总产量的70.28%,较上年增加0.88%,折合干草22688.99万吨,载畜能力约17825.17万羊单位。内蒙古、新疆、四川、西藏、青海、甘肃等六大牧区鲜草总产量57310.13万吨,占全国鲜草总产量的55.75%,较上年减少0.76%,折合干草18143.01万吨,载畜能力约14250.52万羊单位。

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效益

“十二五”以来,国家继续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陕西、广西、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云南、贵州、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260多个县(旗、团场)陆续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西南石漠化草地治理工程等重大草原生态工程。

2015年,对106个项目县(市、旗、团场)的草原生态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地面监测调查。监测调查结果表明,通过实施草原围栏、补播改良、人工种草等措施,工程区内植被逐步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草原植被盖度平均高出11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增加53.1%,鲜草产量平均增加52.7%,可食鲜草产量平均增加68.7%。

退牧还草工程

退牧还草工程从2003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工程累计投入中央资金235.7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每年投入中央资金20亿元。2015年,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宁夏、新疆(含兵团)、甘肃、四川、云南、贵州、青海、西藏等13个省(区),安排草原围栏建设任务267.4万公顷、退化草原补播改良88.6万公顷、人工饲草地建设16.1万公顷、岩溶地区草地治理8万公顷、已垦草原治理试点0.67万公顷(甘肃环县)、黑土滩治理试点1.34万公顷(青海)、毒害草治理0.67万公顷(新疆),以及13.4万户牧民牲畜舍饲棚圈建设改造,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改善牧区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对81个县(旗、市)的退牧还草工程进行监测,2015年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为67%,比非工程区高出9个百分点;高度、鲜草产量分别为14.8厘米、2791.7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高出48.0%、40.2%。对17个县(市、旗)遥感监测显示,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和鲜草产量较2010年工程实施前分别提高了3个百分点和7.7%。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于2000年全面启动实施,工程通过采取多种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有力遏制了京津及周边地区土地沙化的扩展趋势。“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中央资金约17亿元。其中2015年,投入中央资金4.44亿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等6省(区、市)共安排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任务13.1万公顷,其中人工草地4.2万公顷、飞播牧草666.7公顷、围栏封育8.55万公顷、草种基地0.28万公顷;建设牲畜舍饲棚圈151.73万平方米;建设青贮窖42.5万立方米、贮草棚23.23万平方米。

据对内蒙古、河北、山西3省(区)地面样点调查显示,2015年工程区内的平均植被盖度为75%,比非工程区高出18个百分点;高度和鲜草产量分别为27.9厘米、5232.6千克/公顷,比非工程区分别增加69.6%和93.0%。据对2001年实施工程的9个县(旗)进行遥感监测,2015年草原植被盖度和鲜草产量比2001年分别增加13个百分点和22.1%。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实施,有效遏制了严重沙化草地的扩张,其中内蒙古镶黄旗、锡林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三旗(市)严重沙化草地面积较2000年减少约35.7%。

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

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于2006年开始实施。2015年,中央投入资金1.2亿元在云南、贵州继续实施该试点工程,共安排建设石漠化草地治理任务8万公顷。

据对工程区监测调查显示,改良草地工程区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比非工程区分别提高了11个百分点、12.8%和33.3%;围栏封育工程区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比非工程区分别提高14个百分点、32.4%和45.0%;人工草地工程区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比非工程区分别提高28个百分点、90.5%和156.4%。

草原利用状况

“十二五”期间,各项草原保护制度落实力度不断加大,牧草种植面积不断增加,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草原利用方式更趋合理。2015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3.5%,较上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较10年前下降20.5个百分点,较“十二五”初期的2011年下降14.5个百分点。其中,西藏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9%,内蒙古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0%,新疆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6%,青海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3%,四川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3.5%,甘肃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6%。

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等重大草原保护制度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16个省区开展了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共划定基本草原面积2.07亿公顷,约占全国草原面积的52%。其中,内蒙古、西藏、青海、新疆、甘肃、四川、云南划定比例较大,超过本省区草原面积的50%以上。全国累计落实草原承包面积2.91亿公顷,约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74.11%。其中,承包到户2.32亿公顷,承包到联户5404.6万公顷。全国禁牧休牧轮牧草原面积1.62亿公顷,约占全国草原面积的41.3%,较上年减少359万公顷;其中,实施禁牧的草原面积1.06亿公顷,休牧面积4937.4万公顷。

草原生态状况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为着力解决草原的生态问题,先后启动实施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牧还草工程、西南岩溶地区治理等重大草原生态保护工程,针对重点退化区域进行治理,让大面积天然草原休养生息。在此基础上,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推进牧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实行“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方针,启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持续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力度,对草原牧区全面实施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全国草原生态恢复步伐明显加快。

2015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了54%,较上年提高了0.4个百分点,较“十二五”初期的2011年提高3个百分点。2015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102805.65万吨,较上年增加0.57%,较2011年增加2.55%;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连续5年超过10亿吨,草原生态总体向好。但由于我国草原主要分布在干旱半干旱区和高海拔地区,年际间降水波动较大,而且一年之内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也存在较大的差异,特别容易受到干旱等极端气候灾害的影响。以2015年为例,六大牧区中,虽然新疆草原、四川草原总体长势较好,但受夏季降水偏少影响,内蒙古中西部、西藏中部、青海南部以及甘肃部分地区草原发生大面积旱灾,部分草原旱情严重,从而造成六大牧区总产草量有所下降。这也进一步表明草原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是个长期的过程。目前,我国草原生态恢复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正在恢复的草原生态环境仍很脆弱,加之草原火灾、雪灾等自然灾害和鼠虫害等生物灾害频发,确保草原生态持续恢复的压力仍然较大。

分析与展望

草原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和积极进展

“十二五”以来的几年,是我国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力度最大的时期,是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牧民收入增加最多的时期。“政策好、人努力、天帮忙”,牧区生态、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发生可喜变化,全国草原牧区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一是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二是严格实施草原各项制度。三是重大工程顺利推进。四是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五是草原防灾能力不断增强。

草原保护和生态建设迎来新的挑战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表明了我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的道路。这为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的重大战略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是国家有新要求。201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加快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科学划定草原生态红线,修订《草原法》。”要在“十三五”期间,完成这些工作,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二是人民有新期待。草原的多功能性决定了其具有强大生态功能的同时,还具有重要的生产功能。草原畜牧业不仅作为牧民增收的主要来源,还要满足人民对畜产品的需求。三是行业有新需求。草原牧区面积大、底子薄、基础差,生产经营方式粗放,发展水平落后,牧民增收始终没有摆脱“人口增长—牲畜扩增—草原退化—效益低下—牧民增收难”的困境。草原畜牧业和草原生态保护需要相关科研单位在技术上有新突破,需要为行业提供更强的科技支撑能力。

草原保护和生态建设任重道远

“十三五”是建设草原生态文明的关键五年,也是攻坚的五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遵循“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做好草原这篇大文章。一是实施好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二是组织实施好重大生态工程。三是大力发展草牧业。四是推进建立草原管护长效机制。

(本文由农业部畜牧业司、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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