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企业委托高校研发归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发表日期:2016-02-24 03:49PM 阅览次数:
中新网2月24日电 科技部部长万钢今日介绍,参与科研成果完成和成果转化的团队和个人,可以获得成果净收入的50%以上,各个地区还有不同的、更高的比例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发布会,科技部部长万钢介绍科技改革和创新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万钢介绍科技部将要出台一系列规定,来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记者提问,这些规定是要解决哪些在法律修订之前没有解决的问题?
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法》主要解决了什么问题,万钢介绍科,第一,科技成果处置收益权的问题。过去科研单位获得成果以后如果向市场转让,500万以上的要报教育部,800万要报财政部,现在这个全部取消。处置权归承担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