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标签不再含糊

前些年种子市场“一品多名”、“套牌”现象突出,为了规范管理、有效监管、建立种子身份标识制度,遏制侵权种子泛滥,2月16日,农业部发出通知,对《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随着新《种子法》的出台,其他相关配套法规也将陆续颁布。
业内专家认为,新办法要求对种子的真实性表述百分之百详细和准确,有助于压缩以往厂商利用种子标签进行市场宣传的水分。种子标签新办法实施有助于规范和细化种子市场管理,为建立种子身份标识制度打下基础。
规范包装打击套牌
当前种子包装袋上的名堂很多,有莫名其妙的公司名称,有杜撰的品种名称,如武大郎超级稻、粗粮王玉米等;还有凭空想象的审定编号,如“鄂渝审稻2010008”。
乱标注现象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视。首先,无序竞争突出,农户选购品种迷茫,还会带来许多社会矛盾。新办法第十条规定:“品种名称应当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一个品种只能标注一个名称。审定、登记、保护品种只能使用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新品种保护批准的品种名称。”
业内专家告诉记者,种子包装袋标识标注界限模糊、里外包装表述不一致等现象,是市场混乱和无序竞争的原因之一。
“套牌”或“套包”,就是采取偷梁换柱、张冠李戴的办法,把刚审定的品种或市场热销品种尽快地推入市场。“套牌”成本低、盈利高,成为不法厂商规避法律风险、制假贩假的主要手段。据2010年农业部一项调查,种子企业30%存有或无证经营或“套牌”侵权违法行为。国内合法生产经营“郑单958”玉米的厂家只有5个,不合法的却多达40余家。市场销售的“先玉335”超过一半是仿冒种子,种子仿冒从生产、加工、包装到销售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
越区种植将改善
越区种植一直是当前农业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易造成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
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标注的品种适宜种植区域不得超过审定、登记公告及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引种备案公布的区域。审定、登记以外作物的适宜区域由种子生产经营者根据试验确定。”在标识上显著标注,将明显降低越区种植现象。
信息代码保障品种真实性
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信息代码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六条前三项和第七条规定的标注内容、种子生产批次、追溯检索代码等表示销售种子的特定编码信息。已制定品种DNA鉴定标准的,信息代码应包含DNA指纹信息。”
农民买到假种子投诉无门、监管部门也不好解决的新闻报道很常见,“信息代码”的引入为解决了这个难题、为问题种子追根溯源找到了渠道。而DNA指纹信息不但能保证品种的真实性,更让非法转基因种子无处遁形。同时,信息代码为推进建立品种身份标识制度奠定了基础。
此外,专家也提醒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新办法实施后,包装袋标注必须修改,企业不要生产过多的包装袋以免造成浪费。新办法对企业的要求更加严格,但也更突出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需要按照新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共同维护种子市场秩序。

(责任郝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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