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举办宣贯《种子法》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陕种管发〔2016〕11号
陕西省种子管理站关于举办宣贯《种子法》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为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种子法》,提升我省种业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经省农业厅同意,由省种子管理站组织举办宣贯《种子法》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培训班于2016年2月23—25日举办,2月23日报到24—25日培训;地址:西安时代大酒店。(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18号)
二、培训内容
讲解立法思想、立法背景、立法原则等;重点解读品种审定、登记与保护,种子生产经营与监管,种子质量管理等相关章节条款修订内容。
三、参加人员
1.省农业厅有关处室负责人;
2.各设区市农业局(委)分管领导,法规科长;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农业(林)局分管领导;
3.各设区市种子管理站长、1名骨干人员,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种子管理站长、1名骨干人员;宝鸡、延安、榆林、安康、商洛、铜川市执法支队长、1名骨干人员;
4.有关种子集散地、制种大县的种子管理站长、执法队长(见附件1);
5.有关省级颁证种子企业负责人(见附件1);
6.省种子管理站全体人员。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地种子管理站和执法支队选派业务素质高、讲解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培训,培训后能承担起辖区的培训任务;
2.培训不提供学习用品,请参训人员自备;结束后,经考核发给培训结业证书;
3.请设区市种子管理站统一通知辖区内参训人员,并于2月19日前将参训人员回执报省种子管理站;
4.按照有关规定,培训班不安排司机等工作人员食宿。
联系人:省种子管理站 忽瑞 高源
联系电话:029-86520449(传真) 029-86522533
邮箱:guanlike_109@126.com
附件:1.参训有关单位
2.参训人员回执
陕西省种子管理站
2016年2月16日
附件.doc (陕西省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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