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加强业务骨干培训 全面贯彻新《种子法》
发表日期:2016-02-06 05:20PM 阅览次数:
赖伟利副厅长强调各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修订《种子法》宣传,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原则,加强新法宣传力量培养,结合业务工作、结合生产实际,制订详细的宣传方案,在供种关键季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学好、用好、宣传好《种子法》,切实做好新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丁明站长对新《种子法》立法原则和背景进行了解读,并要求各管理站要及时开展本辖区新《种子法》的宣讲工作,参加此次培训班的业务骨干要积极承担本辖区的宣讲任务。亢建斌副站长及品种管理科、质量检验科科长对每章条款做了全面阐释,特别对修改幅度较大的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解析。
会上,参加培训的人员就种子监督管理、经营许可、品种管理进行了座谈,并围绕如何利用新《种子法》开展好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同时,在海南建立育种基地的种子企业就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规划和南繁工作管理办法展开讨论。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种子管理部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掌握了条文规定,理解了新法的精神实质,为下一步广泛宣传新《种子法》,营造全民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宁夏种子工作站)(责任董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