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面完成种业企业“事企脱钩”改革任务
发表日期:2016-02-04 04:41PM 阅览次数:
为引导科研院所和高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国务院及农业部发文要求,全国农业科研院校在2015年底前与其所办的种子企业实现“事企脱钩”。为此,我省采取了一系列贯彻举措,确保脱钩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全面调查摸底,明确脱钩对象。通过调查,全省共有浙江农科种业有限公司等8家种业企业需要进行事企脱钩。二是出台政策意见,明确时间表。省政府先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做大做强现代种业专题会议纪要》以及《浙江省种业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我省农科院校“十二五”末与其所办的种业企业完成“事企脱钩”。三是严格许可审核,限定有效期限。在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印发后,我厅在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时,严格将有效期核定至2015年12月31日前;四是及时督促指导确保按期脱钩。我厅多次组织事企脱钩工作推进座谈会及时掌握各地脱钩工作进展和脱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部署对策措施,同时对脱钩种业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确保了脱钩工作顺利完成。
截止目前,浙江省农科院校所办的8家种业企业中,浙江浙农种业有限公司、杭州市良种引进公司、浙江国稻高科技种业有限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取消经营资质,其中杭州市良种引进公司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正按法定程序在原有基础上组建杭州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东进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杭州三叶蔬菜种苗有限公司属地注销种子经营许可证;宁波农业技术开发公司和浙江科苑种业有限公司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后重新组建了新公司;浙江农科种业有限公司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完成股权多元化改造,全省农科院校所办的种业企业全部完成“事企脱钩”的改革任务。通过实施种子企业“事企脱钩”,这些种业企业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种业企业制度方向转变,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种业企业呈现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进一步促进了我省科研院校的育种人才、资源和技术加速向企业流动,加快提升了种业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为我省加快建立种业基础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分工协作的新型种业科技体系,全面实施科研育种公益性与商业化“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打下了良好基础。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