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上杭县组织学习宣传新种子法

新《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为规范全县农业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上杭县农业局多次组织学习宣传《种子法》。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教育。近期,突出县、乡、村、社干部、群众、企业三个层面,强化问题导向,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户活动,认真学习宣传《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真正领会《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内涵;切实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群众的维权意识和企业的依法经营意识。
二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逐企业逐乡镇逐门店逐生产基地进行拉网式的检查,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查处。
三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凡上杭县内注册的种子营销企业、门店、农户全部纳入监管排查范围,要求经营户、种子企业认真开展自查,从生产经营资质、范围、生产品种、生产面积、检验检疫等方面向主管部门申报自查情况。
四是积极举报投诉非法制种行为。动员社会各界举报投诉非法制种行为,不断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严格责任追究。 (林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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