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共和县集中学习《种子法》
发表日期:2016-02-03 04:43PM 阅览次数:
首先,中心主任马俊义解读了新修订《种子法》,并阐述了它的立法背景和原则。其次,传达了省种子管理站召开的全省新修订《种子法》培训会议精神;解读了新修订《种子法》重点章节及条款;并对种子管理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和种子执法人员应注意事项进行了学习。在学习中,大家了解到,新《种子法》由过去的11章78条,变为修改后的10章94条,增加了“新品种保护”及“扶持措施”;完善了种子定义;强化了农林部门监管职能及监管手段;明确了种子执法机构;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制度;支持鼓励品种科研等。最后,马俊义主任根据我县实际,提出了在今后的种子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新法规范工作程序,掌握新法内容;要严格按照新种子法要求、履职尽责,开展好种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种子管理水平;种子执法人员结合春播期间市场检查,将《种子法》培训延伸至种子企业及种子经营户,进一步增强全县种子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种子辨假识劣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环境,维护种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再做新贡献。
通过学习,大家充分领会了新修订《种子法》的精神内容,为我县种子市场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王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