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专题研究《种子法》贯彻落实工作
为了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全面推进湖南依法治种工作,1月27日上午,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种子法》宣贯工作。会议听取了委种子管理处许靖波处长关于贯彻实施《种子法》情况汇报,与会领导进行了充分讨论,宗林主任就贯彻落实《种子法》进行了全面部署。
宗林主任指出,种业是农业的龙头,农业的高端,种业如果出问题可能是系统性的、颠覆性的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历来对种业工作高度重视,把种业作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作为中国饭碗的底部支撑,提得很高。新修订的《种子法》与老《种子法》相比,修改面很大,约等于制定一部新的法律。《种子法》涉及的面很宽,内容丰富,要求很高,要作为全省农业系统今年的一件大事来抓。刚才,大家讨论很充分,提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请种子处在具体实践中采纳运用。贯彻实施好《种子法》要在四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我们农业部门、涉农单位、种子企业通过学习了解法律主要内容,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通过对法律的宣传贯彻,全面推进湖南依法治种工作。省里面主要做好两个层面工作:一是管理层面要加强培训,除了做好管理执法队伍的专业培训以外,要利用农业大讲堂针对全省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做一次专题讲座,推动全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深入学习领会,更新观念,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种子法》的新要求上来,把各项法定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二是种业企业层面,让他们知道《种子法》的相关规定,了解违法后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当前我省种子企业整体水平相对较高,奠定了湖南种业在全国的地位,但在法律面前容不得半点闪失,请种子处牵头,法规处配合切实做好相关的培训和服务。
二是要加大种业改革的力度。在整个农业领域,种业改革起步早、力度大、阶段性成效较为明显。主要围绕种子生产、供应“统”与“放”,不断加大“放”的力度,积极稳妥推进种业市场化改革,先后落实了种子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推进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重点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机制改革,这一点已经列入省委1号文件主要内容,农业部门要积极推进,争取在全国率先取得突破。
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要维护法律的刚性权威,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做好相关的监管、指导和服务,是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责,但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只有良好的服务是远远不够的,若干正面的宣传教育不如一次有力的惩罚。所以,我们一方面要优化对企业的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同时我们要严格依法规范企业行为,使他们在法治的轨道上做大做强。对于那些制假售假、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的企业和责任人员要敢于亮剑、敢于出手,绝不姑息迁就,不惜让一些违法企业,甚至大企业关门,起到惩一儆百的震慑效果。真正通过我们严格的执法,规范我们种子市场,维护守法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加大工作力度。现在,《种子法》赋予了农业主管部门全程监管责任,任务清晰,责任清楚,出了问题,不可推卸。要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要求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敢于担当、有所作为的专业监管队伍。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促进法律规定迅速落地。使得工作任务与法律规定相匹配,执法能力与履职要求相统一,要敢于作为,善于作为。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全程监管的要求,进一步理清事权和财权,做到重心下移、责任下沉,全面落实依法治种的各项职责任务。种子安全是农业最大的安全,请分管委领导和财务处协调,切实增加对种业安全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