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转基因? “一号文件”: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

1月27日刚刚发布的2016年“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值得关注的是,文件提出“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2015年的“一号文件”在提到转基因问题时的提法是:“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

从“科学普及”,到“慎重推广”,用词的差异是否意味着一直备受争议的转基因作物种植政策有变?

在今天(1月28日)上午国新办的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解释称,国际上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种植规模不断扩大,我国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的研发,不能落伍。

任何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

韩俊称,新一轮的农业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在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我国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技术上不能落伍,所以“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的研发,一定要抢占技术的制高点。

“从国际上来看,虽然还存在一些争论,但是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种植规模不断扩大,所有转基因产品在商业化种植之前都经过了大量的安全性研究和严格的评估审查,国际上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是有权威性结论的,任何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可以说与传统的食品一样,它是安全的。我们国家对转基因技术的政策是一贯的,是明确的。”韩俊说。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这以一贯政策即是“积极研究,慎重推广”。

对转基因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强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强调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要慎重推广。

韩俊说,这里特别强调了要加强监管,从已经查处的极个别地区非法种植转基因水稻的情况来看,确实对转基因的监管还要进一步强化,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监督执法,特别是要严把三个关:研发试验关、品种审定关、生产流通关。

“一定要从源头上防止转基因的种子没有经过审定就非法流入市场。”韩俊表示,公众对转基因产品存在担心,完全是可以理解的,政府除了加强监管以外,要落实好转基因产品的强制性标识的要求,要保证公众对转基因食品有知情权、选择权。

马上就访

专家:政策没有大的变化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这个说法和往年相比,的确向前迈进了一步,明确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推广,仍然延续了积极研究,慎重推广的基调。

“但政策对转基因仍然比较谨慎,明确一定要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张照新称。

中国转基因非法种植10年来难禁

据了解,虽然多年来各地农业部门一直在查处转基因水稻的非法种植,但10年间转基因水稻的非法流通仍屡禁不止。《中国经营报》此前也曾进行过报道。

2005年8月,湖北省农业厅宣布:华中农业大学下属的华大新技术公司、武汉科尼植物基因有限公司、武汉禾盛种衣剂有限责任公司在承担转基因水稻生产性实验过程中,“擅自扩大制种”,责成有关单位对其进行处罚。湖北省农业厅随即对已种植的上万亩转基因水稻进行铲除。农业部也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加强转基因安全监管工作。

2010年,湖南省常德市查出5个无生产许可证、无审定编号、无经营许可证疑似转基因水稻种,涉及“武汉九环”“武汉惠华三农”“武汉敦煌”3家种业公司。当年,有多家媒体报道湖北农民仍然种植转基因抗虫水稻。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连续数年对我国各地种子市场和食品市场进行调查,在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安徽等地陆续发现了非法转基因稻种、大米和米制品。

绿色和平称,在历年的调查中,Bt汕优63是被检出最多的转基因水稻品系。从2006年起,欧盟、日本和韩国等国累计通报了200多个批次中国出口的食品中检出转基因大米成分,其中至少102批次中检出Bt汕优63.

2015年,本报报道的东北个别地区被曝农民私种转基因大豆现象的报道也备受关注。

据媒体日前报道,1月6日,“绿色和平”发布的调查报告,称未经国家批准的非法转基因玉米在辽宁省多个中国玉米主产区被大面积种植,并且悄悄地进入到粮食仓储和流通环节。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未经批准的转基因生物,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加工的,农业主管部门可依据职权,责令停止生产或者加工,没收违法生产或者加工的产品及违法所得。同时,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