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要求做好马铃薯原种供应与种薯市场监管
关于做好全省马铃薯原种供应与种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种局〔2013〕78号
有关市(州)种子管理站(局):
为了促进原种预约生产合同的正常履行,规范脱毒种薯生产和经营行为,确保种薯贮藏和明年供种安全,现就全省马铃薯原种供应及种薯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自己实际,认真落实。
一、全力抓好原种预约生产合同的履行,保质保量完成原种供应
各级种子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上下达的原种生产任务指标及本县区与原种生产企业对接签订的原种预约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监督好原种预约生产合同履行,严格按照合同中品种、规模、数量、价格、质量等约定组织好原种供应和贮藏,确保今年预约生产的原种尽快供应到委托生产地,为明年生产用种薯扩繁奠定坚实基础;积极组织好今年所繁原种明年扩繁生产用薯的对接工作,及早确定明年生产用种薯扩繁单位及任务,安排部署好扩繁生产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今年扩繁生产的原种保质保量的用于生产。
二、认真做好种薯包装、标签标识工作,规范种薯生产经营行为
各种薯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马铃薯原种及生产用种薯的包装、标签标识等工作,严格执行不同级别种薯的包装规格、包装袋颜色、标签内容和颜色、标签真实性、合格证及内外标签等有关规定,确保脱毒种薯入库及明年春季供应时有规范的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能做为种薯向有关单位和市场供应。
三、加强脱毒种薯市场监管,规范种薯生产经营秩序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按照《甘肃省脱毒种薯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辖区脱毒种薯市场监管力度,今冬明春开展马铃薯脱毒种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种薯的包装、标签标识和质量抽检入手,逐县、逐企业、逐库房、逐市场检查,促进种薯企业严格履行有关规定,加大对各县(区)、各企业不同级别种薯质量抽检力度,杜绝包装、标签标识不规范及质量不合格的种薯流入市场及各生产环节,逐步规范种薯市场秩序,确保脱毒种薯借种安全。省上将结合全省原种质量抽检对各地种薯监管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加大种薯安全贮藏技术推广应用,确保种薯安全贮藏
各县(区)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大种薯贮藏管理技术培训指导,在种薯贮藏期间派专人深入库房指导和监督企业推广和落实种薯分类贮藏、科学堆放、贮藏库(窖)温、湿度控制和调节、窖藏病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减少和降低烂窖率,提高种薯质量,为明年全省高质量脱毒种薯供应和较高级别脱毒种薯全覆盖奠定扎实的基础。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脱毒种薯监管的各项工作,并对当地种薯特别是原种生产供应合同的履行、种薯的包装、标签标识、安全贮藏及质量及监管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认真总结,并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该项工作总结上报省种子管理局,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宏康
联系电话:0931-4873029
电子邮箱:lfk8654603@163.com
甘肃省种子管理局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