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计划的通知

内农种站品管发[2016]3号
关于印发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
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计划的通知

各盟市种子管理站,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种子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的要求,2016年我区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品种试验申报工作。
一、试验计划
2016年自治区种子管理站拟开展玉米小麦大豆、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
二、申报要求
1、普通玉米
2016年普通玉米区域试验参试品种原则上从2015年玉米品种比较试验中筛选。
2、甜糯、饲用玉米、小麦、水稻、大豆
申请参试品种应具备以下条件:
2.1、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遗传性状稳定;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
2.2、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名称。(注:取消品种代号,申请时的品种名称即是审定后的品种名称。)
2.3、已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以上、多点的品种比较试验。
2.4、能提供足够的种子用于品种试验(试验用种量以实施方案为准)和标准样品留存。
三、申请材料
申请参试的品种,需提交的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
2、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以上、多点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包括试验目的、试验品种、试验设计、承担单位、抗性鉴定、品质分析、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
3、转基因成份检测报告。
四、其他要求
1、申请参试单位必须具有申请参试作物经营资格,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申请参试。
2、鉴于参试品种较多,试验容量有限,为了给更多的参试单位提供品种参试机会,2016年拟定参加品种试验的各单位每组试验原则上只能安排一个参试品种。
3、申请材料应齐全、申请单位和选育单位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受理参试品种申请,受理日期截止到2016年2月17日,以书面申请邮到时间为准,按收到申请表的日期顺序安排试验,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大豆:傅晓华;玉米:陈春梅;小麦、水稻:李丽君;联系电话:0471-6285043
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品种管理科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74号邮编:01001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农作物品种试验计划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
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
2016年1月19日 (内蒙古自治区种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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