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种子市场亟须法律领航

在外资种企加紧布局中国市场的形势下,民族种业发展的市场秩序建设无论对于粮食增产还是推动民族种业加速崛起都至关重要。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当前市场形势不容乐观。在农业部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上,学员们呼吁,净化种子市场亟须法律领航。

当前种子市场最突出的问题有几点:一是品种多乱杂。目前,只要是经国家和省级审定过的品种就可以在当地出售,导致一个县一年的品种有上百个甚至几百个。河南省固始县农业局局长祁道昌反映说,该县水稻面积约200万亩,但杂交水稻品种近300个,这与粮食的商业化、优质化需求不相适应。湖北省沙洋县每年有300多个品种,使国家、省、市主推品种面积只占40%左右。二是种子质量难保证。“县种子公司改制后,全县经营公司近300家。家家搞代理,牌子杂,推销手段花。”吉林省长岭县农业局局长李文军坦言,这些年虽没出大事,但个别假种子事件时有发生。农民维权成本很高,一亩地可能损失只有5%,如果去告状的话成本就太高了。三是推广经费高推高价格。湖北省沙洋县农业局局长刘锋羽反映,目前最普通的杂交稻种一斤卖到了20元,最高50元。“当前种子市场的价位不符合实际生产成本甚至是暴利性的。”曾在种子公司工作多年的祁道昌分析说,按以前的种子生产规律,种子和商品稻谷生产成本的比例在1∶5.5~1∶8之间,1斤种子成本不会超过3元。种子价格高主要是推广经费高。

“一方面放开市场,一方面加强监管。”黑龙江省虎林市农业局局长肖培武认为,种子市场放开更需要加强监管,要研究监管手段。当前,种子执法面临着法律滞后、体制不顺等因素的制约。现行《种子法》,距上次修订已12年,已经脱离现实,突出问题是种子经营“几乎没有准入门槛”。监管主体不明也导致种子“多头管理、无人管理”。江西省新建县农业局局长孙昌平说,种子监管现在是两个“种子站”一个执法队,一个是归国资委管理的种子站,一个是农业局的种子管理站,一个是县综合执法大队,而对种子市场的监管,还涉及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可是在农业部门内部,种子管理现在是有机构没编制,一没人二没钱。河北省大名县农业局局长田志江做了一个对比:该县有651个行政村,种子经营户至少在400家以上,农业局执法队加上种子管理站总共16个在编人员,“显然是管不过来的。”

农业执法手段无力。祁道昌说,种子的检测往往要到市里甚至省里才能实现,而品种审定的相关规定不合理更增加了执法难度。湖北审定的品种,江西老百姓种了也高产,但如果江西没有审定,在执法过程中就要列为假种,出售这个品种就属于违法。而对于查出来的假劣种子,各地的办法只能是“罚款拉倒”,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净化种子市场无序,目前要先从法律角度去完善。学员们建议,加快修改《种子法》,一是必须对种子经营实行有效准入;二是种子经营必须经过农业部门的行政许可;三是明确基层种子部门的责任,并为其提供一定的执法保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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