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保护农民利益 推动种业发展

四川省乐山市农业局召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培训会
2015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种子法修订案,新种子法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加快推进乐山市现代种业发展,市农业局于1月15日召开新修订培训会。
会上,市种子站站长牟成君带领大家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就新《种子法》在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做了详细解读,并对2016年种业发展工作做安排部署。
市农业局副局长赵勇从“法治执法”角度就如何学法、守法、执法提出意见。一是要认真学法,强化三个意识。即强化法治、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要自觉守法,做到三个规范。即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种子市场秩序、规范执法监管;三是要严格执法,确保三个到位。即指导服务到位,监督监察到位,案件查处到位。
市农业局副局长熊毅对种子部门在生产制种基地的监管、种子备案制度的审定、抽检制度的执行、新品种的引种和推广等工作方面提出要求,同时强调,在今后的种子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种业在粮食安全、品种保护和种子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管理部门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经销商要守法经营,搞好配合。
市委农工委主任、市农业局局长梅朝富指出,种业安全关系到粮食安全,加强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管理是我们共同和目标和责任。要认真学习新种子法,全面领会新种子法精神;要加强宣传和普及新种子法,做好种子执法工作;要把优良种子供应给农民,保障乐山种子市场稳定秩序,确保用种安全。
各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局长、高新区农村工作局分管局长、种子站站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县级种子代理商,市农业局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农工委主任、市农业局局长梅朝富、市农业局副局长赵勇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农业局副局长熊毅主持。 (曾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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