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开展2015年度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

教育部开展2015年度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

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2015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数理、地学领域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初评得分占60%、现场考察得分占40%的方式,计算参加现场考察的各实验室分数并从高到低排序,每组分数靠后的实验室将参加综合评议,比例不少于参评实验室总数的20%。根据分数,“信息数学与信息行为”等16个实验室需参加综合评议(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评议将于2016年1月27日(周三)在地大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联系电话:010-82323888)。

2.综合评议分为数理和地学两个领域组,每组由7-11位专家组成综合评议专家组。

3.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到会做工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实验室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综合评议不接受旁听和观摩。

4.综合评议环节仍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科技发展中心近期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

联系人:科技司基础处 邵海涛、邹晖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附件:参加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附件:参加2015年度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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