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碱地农作物栽培技术规程第1部分:玉米》等六项山东省地方标准审查会议在我院召开

1月9日,由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立项,我院作物研究所组织制订的《盐碱地农作物栽培技术规程第1部分:玉米》等六项山东省地方标准顺利通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审查。省农业厅质检处副处长范作军主持了审查会,省质监局标准处调研员赵秀水、省科技厅农村处副处长王胜利、我院科研处副处长董建军、作物所所长刘开昌、副所长黄承彦等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过审查的地方标准包括《盐碱地农作物栽培技术规程第1部分:玉米》、《盐碱地农作物栽培技术规程第2部分:高粱》、《盐碱地农作物栽培技术规程第3部分:谷子》、《盐碱地农作物栽培技术规程第4部分:花生》、《盐碱地农作物栽培技术规程第5部分:甘薯》和《稻鸭共生技术规程》等共6项,是山东省“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专家组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分别由我院作物所、玉米所、花生研究所和青岛农业大学等单位专家编制完成的。

专家委员会分别听取了标准起草人的有关汇报,审查了相关材料,认为制订的6项标准编写格式、规范性技术要素、文字表述等符合GB/T 1.1—2009标准要求。标准技术先进,指标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强,对进一步规范指导盐碱地农作物生产,推进我省“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的实施,促进我省盐碱地农作物标准化种植和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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