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认)定标准

鄂品审委〔2015〕2号

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发布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5〕41号)等有关规定,为促进科学审定新品种,服务农业生产需求,省品审办于12月下旬组织第五届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水稻专业组和玉米马铃薯专业组修订了湖北省水稻和玉米品种审定标准,现予以发布。

附件: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认)定标准http://cs.hbagri.gov.cn/wcm.files/upload/CMScs/201601/201601110511042.doc

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认)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现阶段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水稻专业组、玉米马铃薯专业组和常委会对申报湖北省审定的农作物品种的初审和终审。

本标准由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水稻专业组

(一)水稻品种审定基本要求

1、品种的遗传性状稳定一致,并与已受理或审定通过的品种在农艺性状或DNA指纹上有明显差异。

2、抗病性:鄂西南以外地区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7.0,年度生态区试点达到高感(9级)的试点数≤2个。

3、不育系通过省级审定、公告;或者不育系通过省级鉴定,其中两系不育系通过指定单位的人工气候箱育性鉴定。

4、结实率:早、晚稻品种年度平均结实率≥70%,且结实率<65%的区试点≤2个;中稻品种年度平均结实率≥75%,且结实率<70%的区试点≤2个;大穗型品种(穗平均总粒数≥180粒)年度平均结实率≥70%,且结实率<65%的区试点≤2个。

5、全生育期:早稻、晚籼品种比对照长≤3.0天;晚粳品种比对照长≤1.0天;中稻品种比对照长≤7.0天。

6、种子纯度:杂交稻种子纯度≥96.0%;常规稻种子纯度≥99.0%。

7、无明显缺陷:明显缺陷包括抗倒性差(区域试验中小区倒伏面积大于1/3的试点数>1/3,或生产试验出现明显倒伏);或年度区试中,早稻整精米率≤30%,中稻、晚稻的整精米率≤40%;或耐高温性差;或耐低温性差;或生产试验稻瘟病发病重;或稻曲病发病重,一般年份年度区试点(不含病害鉴定点)达到感病(7级)及以上的试点数≥3个等。

(二)水稻品种审定条件

符合基本要求,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审定:

1、品种产量高,且年度区试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下同)增产≥2%,增产点比例≥50%,稻瘟病抗性、品质不差于对照。

2、品种品质优,且优于对照分别达到1、2、3个等级,年度区试产量比对照减产幅度应分别≤0%、≤5%、≤10%以内,稻瘟病抗性不差于对照;或品种品质比对照低1个等级以上(含1个等级),年度区试产量比对照增产≥5%,增产点比例≥60%,稻瘟病抗性不差于对照。

3、稻瘟病抗性达中抗及以上水平且优于对照1个等级,年度区试产量比对照减产幅度≤0%,品质与对照相当;或稻瘟病抗性达中抗及以上水平且优于对照2个等级以上,年度区试产量比对照减产幅度≤5%,品质与对照相当;或稻瘟病抗性达中抗及以上水平且优于对照1个等级以上,产量、品质有1项比对照差1个级别,另1项比对照优1个级别;或稻瘟病抗性达中抗及以上水平,品质比对照优1个级别及以上水平,且年度区试产量比对照增产≥2%,增产点比例≥50%。

4、熟期早 (早、晚稻品种全生育期比对照短≥3.0天,中稻品种全生育期比对照短≥5.0天),产量、品质和稻瘟病抗性与对照相当;或者熟期早,产量、品质有1项比对照差1个级别,另1项比对照优1个级别,稻瘟病抗性不差于对照。

5、其他有重要实用价值品种的审定条件可根据生产需求制定。

(三)水稻不育系审(认)定标准

1.两系不育系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审(认)定:

(1)千株以上群体遗传性稳定,农艺性状整齐一致。

(2)不育期不育株率100%,花粉和自交不育度99.5%以上,稳定不育期长于30天。

(3)可育期的可育株率100%,自然结实率大于30%。

(4)由省品审办认可的单位鉴定,籼型光温敏不育系育性转换临界温度为≤23.0℃(日平均温度),籼型或粳型光敏不育系育性转换临界温度为≤24.0℃(日平均温度)。

(5)柱头外露率和制种异交结实率较高。

(6)通过省品审办组织的专家组鉴定。

(7)所配组合申请审定。

2.三系不育系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审(认)定:

(1)千株以上群体遗传性稳定,农艺性状整齐一致(与保持系基本相似),细胞质来源清晰。

(2)不育株率100%,花粉和自交不育度99.5%以上。

(3)不育性稳定,不受环境条件的影响或影响很小。

(4)柱头外露率和制种异交结实率较高。

(5)通过省品审办组织的专家组鉴定。

(6)所配组合申请品种审定。

(四)水稻品种审(认)定标准附加说明

1.品种品质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 17891-1999《优质稻谷》。

2.稻瘟病抗性采用穗瘟损失率的最高级别。生态区试点是指以市州行政区划为依据,同一市州为一个生态区试点。

3.产量相当:指以杂交稻作对照的,常规稻品种年度区试产量幅度相应降低3个百分点;以常规稻作对照的,杂交稻品种年度区试产量幅度相应增加3个百分点;以粘稻作对照的,优质糯稻品种年度区试产量幅度可相应降低3个百分点;以两系杂交中籼稻作对照的,杂交中粳、三系杂交中籼稻相应降低3个百分点。产量比对照增产≥2%为高1个级别,减产≤2%为低1个级别。

4.品质、抗性相当指不差于对照。

5.对照品种为现阶段湖北省水稻区试对照品种,如对照品种调整,审定标准可相应调整。

6.两系不育系人工气候箱鉴定指定单位:华中农业大学、中国水稻研究所。

二、玉米马铃薯专业组

(一)玉米品种审定基本要求

1.通过DNA指纹鉴定和转基因检测,并符合要求。

2.年度所有试点灰斑病、大斑病、小斑病、锈病,病级≥7级的试点数不超过2个;穗腐病病级≥5级的试点数不超过2个;纹枯病,9级病株率≥10%的试点数不超过2个;茎腐病病株率≥15%的试点数不超过2个。

3.全省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不高于对照5个百分点。

4.普通玉米,山区组玉米容重≥710克/升,丘陵平原组及夏播组玉米容重≥680克/升;甜玉米,可溶性总糖含量≥9%;糯玉米,支链淀粉占总淀粉含量≥97%。

5.未发现结实不良等明显缺陷。

(二)玉米品种审定条件

符合基本要求,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玉米

(1)年度区试产量比对照增产3%以上,增产点比率≥50%。

(2)适宜机械化收获籽粒的品种,年度区试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5%,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不显著,完熟期籽粒含水量≤28.0%,且穗位整齐,苞叶松紧适中。

(3)生育期比对照品种短5天(含)以上,年度区试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不显著。

(4)品质检测指标达高赖氨酸、高油、高淀粉、爆裂型等特殊用途玉米1级标准(后附)的品种,年度区试产量比对照减产不显著。

2.鲜食玉米

(1)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之和≥85分,年度区试商品鲜穗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增产3%以上。

(2)年度区试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之和≥87分,年度区试商品鲜穗产量比对照减产≤5%。

(3)生育期比对照品种短5天(含)以上,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之和≥85分,年度区试商品鲜穗产量比对照减产≤5%。

(4)特色类鲜食甜、糯玉米,商品性好,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之和≥85分,年度区试商品鲜穗产量比对照减产≤5%。

附表:

特殊用途玉米品质检测项目及指标

类型

引用标准

引用标准编号

1级主要品质指标

标准

高赖氨酸

玉米

优质蛋白玉米

NY/Y 520-2002

粗蛋白(干基),%

≥11.0

赖氨酸(干基),%

≥0.50

容重,g/L

≥685

高油玉米

高油玉米

NY/T 521-2002

粗脂肪(干基),%

≥8.5

高淀粉玉米

高淀粉

玉米

NY/T 597-2002

粗淀粉(干基),%

≥76

爆裂玉米

爆裂玉米

NY/T 522-2002

膨化倍数

≥30

爆花率,%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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